为盘活存量土地**,提高资产利用率,经****研究,拟对鱼嘴组团M7-2/2、M7-3/02地块及周边土地开展临时利用。受****委托,现********交易所****公司)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202405;
地块名称:鱼嘴组团M7-2/2、M7-3/02地块及周边土地;
地块位置:轨道4号线石河清站出入口北侧、复盛加油站南侧;
地块面积(亩):20.6;
土地用途:临时停车场或堆场;
利用期限:3年;
单价(万元/亩/年):3.39;
土地利用服务管理费(万元/年):69.834;
交易保证金(万元):20.6;
备注:(1)20.6亩(最终以实际交地测绘面积为准)土地按现状地形地貌利用,****停车场或堆场使用。(2)年土地利用服务管理费根据实际交地测绘面积和成交单价确定,年土地利用服务管理费=实际交地测绘面积×成交单价。
中华人民**国境内有效存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土地临时利用公开交易,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但不得联合申请。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禁止参加本次公开交易。
本次交易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12时—2024年7月12日12时(10个工作日)。
本次土地临时利用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期限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s://www.****.com)查阅、下载交易文件。
本次土地临时利用公开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申请人可于公告期限内持报名资料到****提交竞买申请。报名资料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对交易文件、标的现状及瑕疵等情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愿意承担一切风险与法律责任。
申请人在持报名资料到****提交报名申请前,须在报名期限内交纳保证金至指定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户名:****交易所****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路支行;
账号:623********01645000。
竞买****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不予受理报名。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12时。
公告期限内,仅有1家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公告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有效报价单后确定其为竞得人;公告期限内,有2家及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的,通过单价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价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市**区青枫北路6****广场B9、B10栋,联系人:黄先生,联系方式:023-****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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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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