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雷拓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年产2.4万吨新材料建设项目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一期年产2.4万吨新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一期年产2.4万吨新材料建设项目
地点:**省****工业园东7路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年产2.4万吨新材料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22日(15个工作日)
联系人: 韩雷
联系电话:139****058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雷拓验收意见.pdf 3.0 MB ,
附件2: ****验收报告7.1.pdf 8.5 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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