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口腔医院超融合系统扩容项目
****超融合系统扩容项目
第一条集成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南 阳 市 口 腔 医 院 超 融 合 系 统 扩 容 项 目 项目系统集成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的整体功能应当符合(如有,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 2、集成服务内容 (1)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如下内容: 【/】硬件采购; 【/】软件采购;信息系统设计;【7】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技术服务;【 √ 】其他服务: 融资租赁、私有云。 (2)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具体内容、提供方式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3)本项目所涉及的硬件设备和第三方软件的采购规格、数量、价格、技术标 准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3、项目实施期限为 1 5 个 工作日,自甲方具备施工进场条件开始起算。 4、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限为5年(原则上填1年,设备类质保从原厂质保期 限,非设备类质保不允许超出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选填条款,如 不涉及请删除) 1、合同价款总额为: 人民币¥****600 元(大写:叁佰玖拾叁万捌仟陆佰元整) 。(含税价)为人 民 币 ****6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叁万捌仟陆佰元整)。其中私有云费用 金额为:(含税价)人民币****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壹仟元整), 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融资租赁服务费用金额为:(含税价)人民币****600 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柒万柒仟陆佰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 2、付款方式: 本项目价款采用以下分期方式支付,以人民币结算: 支付期限及额度如下: 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项目费用总额的40 % , 即 ¥ ****440 元(大写:壹佰伍拾柒万伍仟肆佰肆拾元整 )。乙方完成 项目验收后,甲方支付项目费用总额的55 % , 即¥ ****230 元(大写:贰 佰壹拾陆万陆仟贰佰叁拾元整)。其中质保金为项目费用总额5%,即¥196930元(大 写:壹拾玖万陆仟玖佰叁拾元整),在项目验收一年后进行支付至乙方账户。 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全额发票。 3、支付方式: 甲方与乙方之间通过 银行转账 方式进行结算。 4、发票种类: (1)乙方提供发票种类如下: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增值税普通发票; 【/】服务业发票; 【/】税局代开发票 / ;【/】其他发票: / 。 (2)本项目提供的发票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乙方根据服务的不同区别开具。 5、银行信息: 合同甲方: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合同乙方:**** 开户名称:**** 开户行:****营业部 帐号:****025858 6、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若甲方中途变更方案或发生设备及其他服务的调整变化,相应费用的变化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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