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村大棚种植采摘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市**区**镇。
2)工程建设规模:约44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等)。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适用于园林绿化施工项目)。
6)非**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7月3****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投****人民政府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捌仟柒佰元整(¥8700元),投标人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人民政府司法楼3层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
电话:138****4808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
电话:181****2980
联系人: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