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希望公众在了解有关情况后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市炉山镇金银洞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利用金银洞重晶石矿的8#地块范围内的采空区,采用经改性后的磷石膏作为回填材料,回填量约200万t,占地面积约0.13km2,回填后能充分改善区域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询《**市炉山镇金银洞重晶石矿山生态修复项目(8#地块)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书。
链接:https://pan.**.com/s/1SBzMVsnkzSu2DG3ggzf8jw 提取码:x1h9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委会、村民小组及周围的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评结论有建议和意见,可填写以下链接中的公众意见表,也可参照后附表填写。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反馈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回馈建议和意见(仅限环境保护方面)。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82****7773 联系人:罗祥波 Email:****@qq.com
环评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电话:0851-****5227 联系人:曹 骅 Email:****@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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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