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迁建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19〕1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管理代理****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基础及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迎龙D02-25-5 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0015平方米,包括警察用房6646平方米,罪犯用房21410 平方米,武警营房3750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1139平方米,地下车库7070平方米,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范围:1#业务技术楼,2#后勤综合楼,3#武警营房,7#监舍,装配率为53%。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5984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主楼、裙楼、地下建筑)、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用水工程、消防报警工程、强电工程、空调工程、防排烟工程、柴油发电机组、充电桩、电梯设备、抗震支架工程)、装饰工程、海绵城市、节能绿建、土石方工程、基坑及支护等, 具体以施工图范围内所示的所有施工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51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 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旅馆酒店建筑或商业建筑或文化建筑或教育建筑或体育建筑或科研建筑或卫生建筑或交通建筑或人防建筑或广播电影电视建筑施工业绩(且该施工业绩含装配式建筑);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大坪石油路64号 | 地址: | **市**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20楼2003 |
联系人: | 董老师 | 联系人: | 夏老师、金老师、何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933 | 联系电话: | 023-****7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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