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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营性房屋招租公告
****公司****公司经营管理的部分国有经营性房屋现对外招租,欢迎有意者报名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址 | 面积(平方) | 竞租底价(元) | 租期 | 备注 |
1 | **区**镇五新路247号负一楼 | 295.38 | 12000.00 | ≤5年 | 仓库 |
2 | **区国本路114号 | 227.17 | 75000.00 | ≤5年 | 门面 |
3 | **区国本路支路21号 | 50.69 | 9000.00 | ≤5年 | 门面 |
4 | **区国本路支路23号 | 44.06 | 9000.00 | ≤5年 | 门面 |
5 | 红光路77-5号 | 9.28 | 5000.00 | ≤5年 | 门面 |
6 | 红光路77-6号 | 43.86 | 7000.00 | ≤5年 | 门面 |
7 | **区白岩路342号2单元3-1 | 55.31 | 5000.00 | ≤5年 | 房屋 |
8 | **区白岩路342号4单元2-2 | 60.00 | 5000.00 | ≤5年 | 房屋 |
9 | **区白岩路422号附2号(左侧一楼) | 35.00 | 6000.00 | ≤5年 | 仓库 |
10 | **区白岩路422号附3号一楼 | 110.00 | 30000.00 | ≤5年 | 房屋 |
11 | **区红光路83号 | 90.00 | 30000.00 | ≤5年 | 门面 |
12 | **区红光路77-2号 | 25.00 | 5000.00 | ≤5年 | 门面 |
13 | **区红光路77-3号 | 31.21 | 7000.00 | ≤5年 | 门面 |
14 | **区红光路77-4号 | 9.00 | 5000.00 | ≤5年 | 门面 |
15 | 电报路131号门面 | 34.08 | 60000.00 | ≤5年 | 门面 |
16 | **区天**路119号4幢4单元303 | 80.97 | 4000.00 | ≤5年 | 房屋 |
注: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登记或国土房管部门测绘为准,误差不影响租赁底价。
二、房屋出租期不高于5年,房屋招租具体租赁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租赁时间从交房之日起计算。
三、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及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本次招租不接受电话、口头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8日。
(三)报名地点:**市**区**新区玉石路6****广场3****管理科(601室)。
四、招租方式及相关事宜
(一)招租方式:公开竞价招租。
(二)本次招租房产设置竞租底价。
(三)本次房产招租实行竞租者自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最高报价中标的原则。
(四)竞租人须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按照以招租底价为依据计算的租金总额的2%收取。同一个意向承租人可参与多个标段竞租,但须分别缴纳竞租保证金。
未被确定为承租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承租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租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和招租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也可部分或全部转为承租保证金。
五、竞价方式
(一)如有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竞价:
密封式报价。意向承租人以招租底价为最低价,一次性密****小组,招租小组现场**并公布报价,按报价最高者确定承租候选人。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则由意向承租人分别进行二次报价,最终确定承租候选人。意向承租人多次报价的。后一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竞租。
公开竞价。各意向承租人现场公开报价,直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者。
若价高者无故放弃承租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如报名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可采用商务谈判方式直接协议出租。
六、公开招租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9日10:00时在**市**区**新区玉石路6****广场3号楼2楼会议室。
七、其他约定
(一)本次招租房屋标的按现状出租(不含装修),不能用于经营餐饮,不能用于经营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不能用于非法生产、加工等违法违纪活动。
(二)合同签订人必须为中标人,****公司签订合同的通知后,中标人应按通知****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违约和放弃租赁权利,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一年内不得****公司进行的招标活动,我公司将重新组织该标段招标。
(三)承租方一律不得进行转租或分租,不得改变经营方向,禁止更改房屋结构。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并扣除所有租金及保证金,如造成损失还应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其他责任。
八、承租款缴纳方式:承租款按半年或年分期支付,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但承租款均须在当年合同到期对应日前一个月付清,否则终止合同,由招标方另行组织招标,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九、房屋水电费、电视、电话、网络、租金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者承担。
十、本****公司外网(www.****.com)、****公司内网及《三峡都市报》发布,同时在房屋标的所在地张贴信息。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老师 187****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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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