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3标段(四汤路3号桥),计划工期270日历天。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于2024年7月10日完成了项目评标工作,现将本项目的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及排序: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 | ****130.40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五无”、“两控制”、“一消灭”即: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压力 容器及锅炉爆炸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险性以上营业线责任行车事故;职工重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年负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消灭职工因工死亡事故,达到“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 | 270日历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923.38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五无”、“两控制”、“一消灭”即: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压力 容器及锅炉爆炸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险性以上营业线责任行车事故;职工重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年负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消灭职工因工死亡事故,达到“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 | 270日历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市****公司 | ****312.51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五无”、“两控制”、“一消灭”即: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压力 容器及锅炉爆炸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险性以上营业线责任行车事故;职工重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年负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消灭职工因工死亡事故,达到“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 | 270日历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2.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详见下表: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证书 | 个人业绩 | |
**** | 项目经理 | 姚书平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23)G07983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261****01217 | **县2021年“四好农村路”创建提升完善工程(三标段) |
项目总工 | 赵利利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20)G01035 | **县2021年“四好农村路”创建提升完善工程(三标段) | |
******公司 | 项目经理 | 周明涛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22)G06492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261****57985 | **县赵庄镇至冯原镇公路改建工程 |
**县2021年通组路硬化工程I标段:**县**镇幺庄子到张家山通组路硬化工程 | ||||
项目总工 | 王延梅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21)G01721 | **县2021年通组路硬化工程I标段:**县**镇幺庄子到张家山通组路硬化工程 | |
**县赵庄镇至冯原镇公路改建工程 | ||||
**市****公司 | 项目经理 | 王飞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18)G05219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261****09183 | 邵家湾村五组产业道路项目施工 |
项目总工 | 王小丽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18)G05218 | 邵家湾村五组产业道路项目施工 |
3.中标候选人填报项目业绩,详见下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业绩明细 | 1 | **县2021年“四好农村路”创建提升完善工程(三标段) |
2 | **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太乙街办**村道路硬化工程 | |
3 | ****公司****公司2021年烟叶基础设施工程类建设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 ||
业绩明细 | 1 | **县2021年通组路硬化工程I标段:**县**镇幺庄子到张家山通组路硬化工程 |
2 | **市贺家川镇王白家沟村互联互通道路项目 | |
3 | **县赵庄镇至冯原镇公路改建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公司 | ||
业绩明细 | 1 | 邵家湾村五组产业道路项目施工 |
2 | ****镇2020年水毁桥梁修复工程施工(施工十二标段) |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5、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政府网》同步进行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领11号,2013年9月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行中标结果公示。
监督部门:****中心
电话:0915-****706
招 标 人:****
地址:**县**镇迎宾大道42号
联系方式:0915-****306
招标代理:****
地址:**省******中心写字楼7楼
联系方式:029-****3331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