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公司2024年学校考场核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比选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2024年学校考场核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年7月16日09时30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
五、评审情况:
****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07月16日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2】名参选人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
经评审,本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参选人为1家,评审委员会认为本项目不存在竞争性,否决所有参选,本项目采购失败。
六、否决应答情况
****公司未提供5G信号屏蔽器的制造商资格声明函或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效销售授权函,不符合初步评审要求,其应答被否决。
七、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发布。
八、公示期:公示之日起不少于3日(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19日)。
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失败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
十、****公司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金浦路20****中心A座10层
电话:152****7208
联系人:李鑫
电子邮箱:****@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