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鸣钟田园综合体提档升级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鸣钟田园综合体提档升级项目已由******改革局以**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沙坡鸣钟田园综合体提档升级项目内容为星空在野装修工程、主街道耳房提升改造工程和产业提升改造工程。
其中星空在野装修工程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部分非承重墙隔断,新做现浇水磨石地面209.74平方米,陶土地砖地面793.9平方米,更换木质门58樘,全玻自由门45.42平方米,安装窗帘130.2米,新做吊顶958.6平方米,内墙面2150.9平方米,定制采购家具若干,配套室内给排水、通风和电气工程。公共部分安装木质围墙61.9平方米,砌筑空花墙57.1立方米,安装玻璃栏板 89.6米,新做阳光板廊檐275.8平方米。
主街道耳房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为对鸣钟村主街道8户特色农房清理三堆、门窗更换,墙面粉刷,广告牌定制安装等,配套室内外给排水、电气工程。采购桌椅板凳等家具若干。
产业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为对原有2户民房改造为民宿,采购相关风格家具若干,配套室内外给排水、电气工程,打造国风、南法小院各一处。****商贸街、果林星憩采购安装亮化灯具、室外座椅、秋千等设施若干。配套8座摆渡车一辆,村庄内各主要路口和节点采购安装智慧导视系统设备若干。
2.2 建设地点:**区迎水桥镇鸣钟村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对四栋独立二层套房进行精装修,其中地面为陶土砖铺贴、其他房间墙面为稻草漆墙面、卫生间墙面为1.5m高水磨石墙裙其余至顶面为稻草漆墙面、卫生间顶面为轻钢龙骨硅酸钙板吊顶、其他房间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门为仿旧实木门,地台为水磨石地台、局部水磨石吧台及水磨石洗漱台,现场制作木质床箱及床屏等内容,并配套房内热水器、通风系统和电气工程等;**室外廊檐及扶手工程等。
二标段:主街道耳房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为对鸣钟村主街道8户特色农房门窗更换,墙面粉刷,广告牌定制安装等,配套室内外给排水、电气工程。采购桌椅板凳等家具若干。
三标段:沙坡鸣钟田园综合体提档升级项目-产业提升改造对原有2户民房改造为民宿,采购相关风格家具若干,配套室内外给排水、电气工程,打造国风、南法小院各一处。****商贸街、果林星憩采购安装亮化灯具、室外座椅、秋千等设施若干。配套8座,最大行驶速度≤30km/h,续驶里程70~80km摆渡车一辆,村庄内各主要路口和节点采购安装智慧导视系统设备若干等。
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上述3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按照标段顺序中1个标段,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7日20时00分至2024年7月24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认证中心****公司,联系电话:****188588。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公司,客服电话:****980000。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单位:****
地 址:**回族自治区**市**区**西街273号 地 址:**市**区迎宾南大道268号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 系 人:黄乐 联 系 人:李娜
联系电话:182****1276 联系电话:177****869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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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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