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县“先投后股”试点项目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我县探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试点。根据《**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人大发﹝2023﹞6号)、《**省高能级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23﹞76号),特开展**县“先投后股”试点项目征集工作。
一、释义
“先投后股”是指针对特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期以支持科技转化项目方式“投”入目标企业,作为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在目标企业进行市场化股权融资时,将所投入的财政专项资金转化为相应“股”权,伴随企业成长一段时间再执行股权退出的支持模式。
二、支持对象
工商注册地、财税隶属关系均在**县内的企业,及拟落地**县的项目。
三、征集时间
本轮“先投后股”项目征集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31日。
四、征集条件
1.符合**县两大主导产业培育和“五个一”核心产业;
2.实验室技术市场化不够高,暂无社会资本参与或社会资本参与不足,但技术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已突破技术攻关的重点难点,并对其实现产业化有积极预期;
3.对于原创核心技术创新项目、可引领产业升级的共性关键技术、可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4.项目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具备清晰的里程碑目标;
5.项目领衔人股权不低于30%,或核心技术团队合计股权不低于50%且领衔人在团队中占比最高。
五、支持标准
单个项目扶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且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原创核心技术创新项目、可引领产业升级的共性关键技术、可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扶持金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六、递交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公司情况证明材料:获奖及资质、股权结构、团队成员简历、财务报表、销售订单/合同等;
3.技术证明:取得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批文等);
4.项目自筹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贷款凭证、验资报告、投资机构TS等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资料。
七、递交方式
填写《**县“先投后股”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准备有关证明材料,请将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各1份)在征集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shszsj.cn。
八、遴选流程
按照要件符合、层层筛选、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项目遴选,具体流程如下:
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尽职调查→行政决策→确定拟立项项目→公示签约。
九、注意事项
若项目有推荐单位,则需在项目申报书上加盖相应推荐单位公章。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155****8616
吴老师151****6947
电子邮箱:****@shszsj.cn
十一、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省**市**县“先投后股”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