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开区高端装备1#能源站项目设计服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4年7月16****)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①根据招标文件,投标设计方案的规划设计指标需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请提供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资料等。②****能源站供能范围的地块及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资料。
答:《****基地西片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完成公示,按公示版进行设计,****停车场,可利用****能源站。建筑密度≤5%,绿地率≥70%,建筑控制高度<12m,容积率≤0.1。
问题2、请提供用地范围内地面停车位数量,充电桩停车位数量。
答:地面按不少于 50个, 快充车位不少于24个 。
问题3、合同协议书“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和服务内容”的“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服务”。合同专用条款第10.4条约定本项目无定金或预付款,“完成项目初步设计任务且提交评审通过(或经发包人认可)的全部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设计费的50%”。基于公平合理原则,建议设计成果阶段对应付款阶段,增加完成“方案设计”阶段的付款节点:完成“方案设计任务且提交评审通过(或经发包人认可)的全部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设计费的20%;完成初步设计任务且提交评审通过(或经发包人认可)的全部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设计费的50%”。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合同专用条款第10条,设计费上限价偏离正常值范围,尤其“工艺部分上限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打两折”严重低于近年**省同类项目招标控制价,不符合**经开区相关政策,存在以低价限制投标人范围的嫌疑,建议参考近年**省同类项目计算规则,重新调整招标控制价。
答:工艺部分的上限价格,参照市场近期同类型项目的实际成交价格制定。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监督部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电话:0731-****0090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基地**路1号梦工厂B1栋301室;
联 系 人:梁志宇;
电 话:0731-****194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广场一期12栋写字楼403室;
联 系 人:肖薇(项目负责人)、黄小溪、江林芳;
电 话:0731-****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