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7-17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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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智能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智能化信息系统(一期)项目 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9 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290号】**智能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智能化信息系统(一期)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智能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智能化信息系统(一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备案代码为2405-410425-04-01-795243,采购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8月07日 09 时 00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智能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智能化信息系统(一期)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400万元(第一标段1500万元,第二标段3900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园区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智慧园区整体设计,安全生产协同指挥系统的建设等。 5.2、采购内容:智慧园区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智慧园区整体设计;安全生产协同指挥系统的建设,智慧环境管理平台、智慧应急管理平台、安全系统、IT设施建设、运维服务、云电脑等;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智慧园区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智慧园区整体设计;第二标段:安全生产协同指挥系统的建设,智慧环境管理平台、智慧应急管理平台、安全系统、IT设施建设、运维服务、云电脑等; 各投标人可对以上 2 个标段进行投标。 5.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5、项目交付、实施周期: 第一标段项目交付、实施周期:3个月,项目设计周期1个月。 5.6、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实施质量要求:合格。 5.7、项目交付、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8、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①、实施单位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设计单位需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类乙级以上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②、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③、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④、****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⑤、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需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未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7日09 时00 分(**时间)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7日09 时00 分(**时间) 2、地点:**市公共**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可以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2、****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ggzy.****.cn/tzgg/48949.jhtml)。 3、监督单位:******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92139Q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5-****686 4、“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产业集聚区文化路与**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7****77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9****5556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工程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工程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设计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通知招标人,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 2.2.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 标人予以澄清,应登录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进入交易系统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提出。 2.2.3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将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 2.2.4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等内容在相关媒体发布前须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备案,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 2.2.5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 变更公告” 栏或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示等内容。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6 如果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4.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的公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1.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内容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3投标文件的编制 3.3.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按要求盖章,且逐页加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3.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3.3 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4.1.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及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4.2.2 网上投标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CA 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4.2.3 电子投标文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3.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 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5.2.2 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2.3 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5.2.4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委员会。 5.2.5 ****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5.2.6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评标后,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公示中标侯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招标人应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中标人确定意见书, 并同时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招标人按规定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发布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公布,公示期3日历天。 中标结果公示将在发布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公布,公示期3日历天。 7.3 中标通知 公布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有关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新招标情形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所有投诉及质疑应是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及个人提出的质疑与投诉一概不受理),且提供质疑投诉的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员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
注:1、本办法中评审时核查投标文件中所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不需提供原件,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所有证书、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各种证明材料、证件的原件提交招标人审核, 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或扫描件一致是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中标人提供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不一致取消中标资格,****委员会推荐的第二中标侯选人中标,以此类推,当前三名均不满足“原件与扫描件或复印件不一致”的必要条件时,招标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3、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4、本评分满分为 100 分。 3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评审标准 3.2 初步评审标准3.2.5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6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7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3.5 分值构成 3 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 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6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7 评分标准 3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 综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 3.4 初步评审3.4.5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2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4.6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将否决其投标。 2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5 详细评审3.5.5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2 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A; 3 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B; 4 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综合部分内容计算出得分 C。 3.5.6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2 投标人得分=A+B+C,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5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6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7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7 评标结果3.7.5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7.6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及相关 法律、 行政 法规, 遵循平 等、自 愿 、公 ** 诚信原 则,合 同双方 就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工程承包范围: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金额: 元)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 价格不作调整。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一、建设目标: **智能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智能化信息系统(一期)项目,建设目标为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在整合**及周边地区电镀市场的基础上,**智能电镀产业园,充分发挥****公司多年来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方面的优势,提升地区产品的电镀水平,做精做强电镀产业园产业。项目建设有利于整合 **地区的电镀企业,完善基础设施和治污配套设备的建设,优化**配置,走环保集中集约化治理发展道路的具体体现。吸引头部企业集聚,助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 二、采购内容:
(一)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按时设计完成项目建设,并提供最佳的售后服务。 (二)本项目采购内容中所涉及内容只是针对本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不得低于以上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可根据项目特点及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响应和技术细化描述。 各投标人对各自的服务内容做出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报价(投报费率) % ;项目交付、实施周期 ,质量 ,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 同本 投标 函提 交 投标 保证 金一份 ,金 额为 人民币(大 写) (¥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 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签署。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五、联合体协议书 (仅供参考,格式自拟) 牵头人名称: 成员一名称: 成员二名称: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第一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签订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 工作,联合体成员 工作;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法人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法人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法人章) 年 月 日 六、投标保证金 七、技术标部分 八、资格审查资料
附:相关证件,联合体须附各方证件。 (三)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