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东校区立学楼弱电桥架及木栈道油漆维修工程(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一中东校区立学楼弱电桥架及木栈道油漆维修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江家店镇东大街
成交金额:伍万贰仟柒佰玖拾玖元叁角捌分(¥52799.3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一中东校区立学楼弱电桥架及木栈道油漆维修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一中东校区立学楼弱电桥架及木栈道油漆维修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项目经理:董伟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234****30143)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小****广场大楼B座1506室,联系电话:0564-****866/182****720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校区
地 址:**省**市**区安丰路与皖西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0564-****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小****广场大楼B座1506室
联系方式:0564-****866/182****7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
电 话:0564-****866/182****7207
****东校区
****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