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酸性水综合治理工程勘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区明珠路8号汉府公馆B座办公楼6层60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2日 09时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铁矿酸性水综合治理工程勘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铁矿酸性水综合治理工程勘察):
合同包预算金额:2,8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10,000.00元
1-1 | 地质勘测服务 | ****000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2,810,000.00 | 2,8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铁矿酸性水综合治****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扶贫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11)《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铁矿酸性水综合治理工程勘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⑴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⑶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⑷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⑸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⑹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⑺投标****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⑻供应商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⑼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⑽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参与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8:00:00 (**时间)
途径:**区明珠路8号汉府公馆B座办公楼6层604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区明珠路8号汉府公馆B座办公楼6层605号)
开标地点:**区明珠路8号汉府公馆B座办公楼6层605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在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2. 请****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cn/)****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名称:****
地址:**县**北路
联系方式:0916-****3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区明珠路8号汉府公馆B座办公楼6层604号
联系方式:0916-****9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慧
电话:0916-****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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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