驭能**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就驭能**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招标,项目已由正白国资【2023】10号、正白国资【2023】65号、锡能源新字【2023】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20%,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驭能**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为10MW,拟选用单台容量5MW风电机组2台,配套建设相应数量箱变、35kV场内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和35kV开关站1座并配建15%储能(2小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
****明**镇。
2.3 项目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10MW,拟选用单台容量5MW风电机组2台,配套建设相应数量箱变、35kV场内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和35kV开关站1座并配建15%储能(2小时)。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0天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计划 2024 年 8 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024年12月18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2.5 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规模为10MW,拟选用单台容量5MW风电机组2台,配套建设相应数量箱变、35kV场内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和35kV开关站1座并配建15%储能(2小时)。包****风电场、开关站、集电线路、道路、储能装置、集控中心、附属工程及设施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程、施工辅助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监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消防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卸车、检测验收、保管、搬运、施工、安装(所有选择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必须经招标方认可,采购的设备供货技术协议须经招标方签字确认,所有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项目全部设备和全系统的调试、试验、检测、测评、考核、试运行、验收、档案资料、移交生产、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含全过程所有合格的报告和检查、备案、验收等合规手续、证照);负责项目施工所涉及的所有临时用地审批、征拆、清赔、协调和恢复;负责开工报批、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消防验收、并网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其它专项验收以及所有涉电网证照、手续和协议办理;配合环保、水保、安全与职业卫生验收,竣工决算和工程审计等。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中包含的全部施工及设备采购内容,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2.6工程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使本工程达标投产;
2.满足《国****风电场工程竣工验****风电场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31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资格能力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3其他要求:拟派的项目建造师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如经查实拟派的项目建造师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3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登录“锡****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登录(试运行)”-“企业、代理机构登录”-“锡****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含附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如投标人未获取招标文件,相关投标均无效。
4.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如投标人已有**自治区内其他盟市的CA数字证书则无须重新办理。CA数字证书申办成功后,需通过“**公共**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跨平台登录到**自治区公共**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信息完善,完善后自行点击审核通过。通过后登录锡****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点击同步**主体库诚信信息,即可同步相关信息。相关操作流程详见“锡****交易中心网站”-“办理CA服务”模块及2022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附件1、2操作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电话:0479-****426,供应商办理企业入库注册审核电话:0479-****994、新点软件技术咨询电话:****980000。
4.3根据锡****交易中心(http://www.****.cn)于2022年08月03日发布的《关于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各投标人须按附件-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操作手册与实际操作不一致时,及时与技术支持联系。
4.4**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2)参加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及时在会员诚信系统中上传企业业绩、财务等信息。因投标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步诚信库前完成本次投标资格审查、****分所需资料的录入、上传、审核查验等工作,亦或未确认已入库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而导致投标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评分点不予计分者,责任自负。
(3)电子标项目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有答疑文件,则使用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NMGTF)上传至锡****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5)请各投标企业将更新完毕后的证件及时上传至会员诚信系统中。
(6)投标人自网上报名之日起,应随时登录锡****交易中心网,在“查看答疑澄清”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3日9时00分(**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1.****.218:50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监督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401开标室组织开标。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NMGTF)上传至锡****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均应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或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解密时间。
投标人在使用锡****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自治区CA及电子签章互通驱动”,可至锡****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驱动下载”栏目中下载《新点驱动(**互通版)》。
6.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cn/);
锡****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cn/msym/xlglmggzyjyw/);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自治区****明**镇**发改财政楼
联系人:吴欣星
电话:0479-****411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自治区**市**区恩和大厦1208室
联系人:孟艳宾
电话:0471-****160转8006、138****1041
监督机构:正****委员会
联系电话:047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