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 | **省****市炉城镇**新区新天地1区2栋4单元3楼6号 | 27,900,000.00元 | 肉类(百分比):95% 时令蔬菜类(百分比):94.7% 水果类(百分比):94.5% 干杂类(百分比):89% 副食类(百分比):95.2% |
合同包2:
****公司 | **市西大街90号 | 5,100,000.00元 | 米面粮油(百分比):97%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
A****0199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详见《拟采购物资目录及所属行业》表格 | 金忠等 | / | 1(批) | 27,900,000.00 |
合同包2(合同包二):
货物类****公司)
A****0199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详见《拟采购物资目录及所属行业》表格 | 御赐贡米、秦穗等 | ≥50 斤/袋、≥50 斤/袋等 | 1(批) | 5,100,000.00 |
彭丹、段克勤、**涛(采购人代表)、程兴明(采购人代表)、熊力、余平、邹卓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支出+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费率 服务类型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在办理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公司名称:****;开户行:****银行****公司**高新支行;账号:510********70000149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项目核心产品公示如下:
合同包1(合同包一):核心产品为:猪肉,品牌:金忠;规格型号:/,数量:以实际配送数量为准;单价:单价最高限价×肉类中标折扣率。
合同包2(合同包二):核心产品为:一级粳米、一级籼米,品牌:御赐贡米、秦穗;规格型号:≥50 斤/袋;数量:以实际配送数量为准;单价:单价最高限价×米面粮油类中标折扣率。
注:实际结算以“结算总价=实际配送量×单价限价×对应种类中标折扣率”为结算依据。
1、供应商信用融资:****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计划备案编号:513********200000680[2024]00118。
3、投诉受理单位:****政府采购股,联系电话:0836-****153。
名称:****
地址:**省**市情歌路205号
联系方式:187****7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E1-2-1001A
联系方式:028-****59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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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