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答疑书(一)
****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答疑书(一)
****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答疑书(一)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项合同条款中1.1.3.10 临时占地包括:发包人不提供临时用地及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此项说明发包人不提供临时用地,而发包人要求承包方做优质工程,标化工地的评分办公区及生活区占比分比例,所以临时用地是否可以由发包人就近协调
答:临时用地可以由发包人协调。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项合同条款中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及办公、生活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指定接点,接点至施工现场安装管线、计量设备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总接入长度不大于300米),承包人按时交纳水、电费用,发包人不再解决相关费用。施工用电接入费用按实结算,未计入报价中。此项中未明确说明施工用电到底是否由发包人提供接驳点,只说了生活用水用电指定节点,请明确。
答:由发包人提供施工用电接驳点。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项合同条款中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监理审核后报发包方确认的为准。变更程序:工程增量应经承包人申报、监理签字、发包人认可,按下列程序报批:(一)工程增量累计增加总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20万元),有资金来源且未超过项目概算的,应根据项目招投标文件和现行计价定额标准提出后,经发包人审核通过方可执行;(二)工程增量累计增加总额在20万元人民币(含20万元)以上的,发包人应通****县政府书面报告,****小组提出意见后,****政府审批。(三)因工程增量导致项目投资超过概算的,发包人应按川发改投资〔2009〕800号文件精神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概算调整,将超概部分资金的落实情****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进行结算。问,此项中,工程增量是指某一分部分项还是指累计累加总量
答:投标人严格按照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报价,暂无需考虑增量变更相关事项,后期实施过程中涉及变更增量部分按实际发生量计入,并按相关程序办理。
问题四:地下室基础或者基坑开挖后,砌筑砖胎膜的墙背存在部分需要需要回填区域,用啥填料
答:按照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
问题五:建施屋面装修做法所用铝板为3.0mm厚,而清单中为2.5厚,按那种要求
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问题六:1.未见招标工程量清单,请提供。
答:**州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中清单部分招标文件(.ZBS)格式文件为招标工程量清单,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问题七.“招标控制价-****中心建设项目(控制价不含组价)”CJZ文件中的“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和设备表”中有材料名称明细。因CJZ文件生成和每个人选用定额和组价的不同,材料名称**序无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请问投标的材料名称**序是否以投标单位自主组价生成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即可
答: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中的内容由投标人编制投标工程量清单时自行填写,其材料名称**序可以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
问题八:专用条款11.1“(3)总承包服务费调整办法:指定分包项目按投标费率乘以结算价结算。”现有“招标控制价-****中心建设项目(控制价不含组价)”CJZ文件中无总承包服务费费用,且所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为空白,无法填报,请问投标时是否不填报总承包服务费
答:投标人不填报总承包服务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