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开区智能制造四区标准化厂房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招标计划澄清
招标单位:**** | 发布日期:2024年7月 23 日 |
联系人:孟部长 | 联系电话:184****1769 |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于**市**区南塘路39号,利用**经开区智能制造四区约26955.8平方厂房屋顶实际使用面积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装机容量约2.23M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 | |
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是利用**经开区智能制造四区约26955.8平方厂房屋顶实际使用面积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手续办理、临时用地、其它服务及施工协调工作:设备材料采购:设备材料接收、运输、保管及倒运等;屋面光伏等工程施工安装、试验、测试、调试,整体启动等;并网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含电力质监(如需)、并网性能(如需)、环保、消防等),最终通过招标方验收并送电。装机容量约2.23MWp,最终以实际设计为准。因光伏板、支架、水泥基础等大都安装在建筑屋顶,所在建筑物的荷载能力需投标方负责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证书,因建筑物顶无法承受光伏组件重量,需加固屋面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承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技术规范)。 | |
投资估算:约626.8万元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
预计招标时间:2024年7月 | |
其他:无 |
备注:1、**市**经开区智能制造四区标准化厂房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于2024年4月28日发布招标计划,原招标计划名称为“**市**经开区智能制造四区标准化厂房3.0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现变更为“**市**经开区智能制造四区标准化厂房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于**市**区南塘路39号,利用智能制造四区约26955.8平方厂房屋顶建设3.04兆瓦分布式光伏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现变更为“本项目拟建于**市**区南塘路39号,利用**经开区智能制造四区约26955.8平方厂房屋顶实际使用面积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装机容量约2.23M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
原招标内容:“包括****电站、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手续办理、临时用地、其他服务及施工协调工作;设备材料采购;设备材料接收、运输、保管及倒运等;屋面光伏等工程施工安装、试验、测试、调试,整体启动等;并网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含电力质监(如需)、并网性能(如需)、环保、消防等),最终通过招标方验收并送电等全过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现变更为“本项目建设是利用**经开区智能制造四区约26955.8平方厂房屋顶实际使用面积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手续办理、临时用地、其它服务及施工协调工作:设备材料采购:设备材料接收、运输、保管及倒运等;屋面光伏等工程施工安装、试验、测试、调试,整体启动等;并网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含电力质监(如需)、并网性能(如需)、环保、消防等),最终通过招标方验收并送电。装机容量约2.23MWp,最终以实际设计为准。因光伏板、支架、水泥基础等大都安装在建筑屋顶,所在建筑物的荷载能力需投标方负责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证书,因建筑物顶无法承受光伏组件重量,需加固屋面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承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技术规范)”。
原投资估算:“1500万元”,现变更为:“约626.8万元”;
2.本次公开的招标计划是本项目的初步安排。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