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市第二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4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委员会评审,共否决0家投标人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6日23时59分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市振达****公司 | ****研究院****公司 |
投标报价(元) (含税) | ****5142.51 | ****0000.01 | ****1972.4 |
评标得分 | 94.98 | 67.77 | 63.99 |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
交货地点 | **市第二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工地(招标人指定地点) | **市第二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工地(招标人指定地点) | **市第二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工地(招标人指定地点) |
企业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668-****305
联系地址:**市**路42号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668-****626
联系地址:**省****市橘**路90号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