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自然资告字〔2020〕11号(****)
发布日期:2024-07-23 23:47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同自然资告字〔2020〕11号 ****政府批准,****决定挂牌出让位于开源街南侧S1、S2地块等2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地块的详细情况及其它规划指示详见出让文件,出让面积以实际测量定桩的面积为准。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2020-26至2020-48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15日,到大****事务中心索取出让资料(节假**常上班)。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15日到大****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17时。 我局于2020年11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竞买申请人。 七、挂牌出让的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 — 2020年11月17日11时止。 地点为:**市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 没收20%的竞买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二)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不按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有意竞买者自行实地踏勘。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报名。 十、****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事务中心(**市政务大厅6009房间) 联系电话:0352—****082 153****7777 开户单位:大****事务中心 申请报名竞买****、2020-24、2020-25号地块的申请人竞买保证金汇入: 开 户 行:****银行****分行 账 号:544********026555 申请报名竞买2020-26至2020-48号地块的申请人竞买保证金汇入: 开 户 行:****分行 账 号:485********0010130 如有变更,另行公告,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可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和**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prec.****.cn)查询。 **** 2020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