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654**县青龙嘴至高墙公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委员会关于G654**县青龙嘴至高墙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铜发改交通〔2024〕5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运输厅以《****运输厅关于G654**县青龙嘴至高墙公路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黔交审批〔2024〕192号)批准,根据《关于同意变更G654**县青龙嘴至高墙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业主的批复》(铜发改交通〔2024〕107号)文件,本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省**市。
2.2 项目概况:G654**县青龙嘴至高墙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县与**县交界处青龙嘴,顺接G654K91+020处,途经怒溪镇、地楼村、棉花村、桃映镇、岑塘村、任家店村、茶园,项目终点位于**县坝盘镇高墙与G354K1047+380处平交。路线全长27.020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8.5米,过桃映镇路段路基宽度为19.5米、24米、18米。全线设计洪水频率:大桥、中桥为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为1/50;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它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山区普通公路改扩建工程技术规范》(DB52/T1609-2021)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计划工期:施工期约24个月(具体时间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24个月。
2.4 项目投资:约26161.0864万元,其中**费约19552.6907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等工程施工及其缺陷责任修复。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如下表所示:
| 桩号 | 里程(KM) | 备注 |
JKQLZ-01 | K0+000-K11+800 | 11.80 | |
JKQLZ-02 | K11+800-K27+020 | 15.22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JKQLZ-01和JKQLZ-02标段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3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3.1.4 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满足如下条件: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10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
3.1.5 商业信誉良好,****运输部****运输厅****公路局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1.6 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按照《****公路局关于印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公路局网站https://glj.****.cn/上查询)的规定投标人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顺序对应引用(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中等级最低的确定):
(1****公路局最新公布的“**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2****运输厅最新公布的“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3****运输部最新公布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4)****运输厅(局、委)最新公布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
(5)无上述机构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a.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综合评价A级对待;
b.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c.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d.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不良信用记录****运输部、****运输厅的规定。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次招标信用评价对应的投标专业为“**隧(含路面)”;引用投****运输厅(委)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投标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
投标人在**公共**交易平台(**省)(ggzy.****.cn)获取招标文件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本公告第3.1.1、3.1.5~3.1.7项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公告第3.1.3项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资质应满足本公告第3.1.2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与所承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由同一专业(包括总承包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拟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满足本公告第3.1.4项要求,项目经理应由牵头人委派;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该单位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在本标段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应按标段分别进行投标,参与投标和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根据其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按下表规定执行,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投标人在不同标段填报的人员可以重复,但在人员重复的标段中,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一中标候选人且数量超过招标文件所允许的中标数量时,招标人将优先取消标段中标金额相对较小标段的中标人资格,相应标段的中标人将依次在后续中标候选人中确定。
序号 | 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 AA | A | B | C |
1 | 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个) | 2 | 2 | 1 | 1 |
2 | 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个) | 1 | 1 | 1 | 1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2日23时59分,登录**省公共**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网址:https://ggzy.****.cn)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省中心)(网址:http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公共**交易平台(**省●省中心)(网址:https://ggzy.****.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公共**交易平台(**省●省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请各投标人充分了解远程开标系统设置要求、解密时限(30分钟)和解密流程,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s://ggzy.****.cn/)、****运输厅网站(http://jt.****.cn/)、****公路局网站(http://glj.****.cn/)上发布。
7. 其他
7.1 首次进入**公共**交易平台(**省)的投标人,需先到**公共**交易平台(**省)办理入场登记和数字证书(包括办理实体CA锁或下载和注册**交易通APP),并将数字证书开通互联互通功能,具体事宜以**公共**交易平台(**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共**交易平台(**省)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 投诉举报的处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 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 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 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 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 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 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 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 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对招标人的答复****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公路局,联系电话:0851-****2438;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电话:0851-****2909。
9. 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省**市**区**路65号
电话:0851-****1822/****1031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金朱西路恒大金**世界**F栋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851-****2909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南路**大厦1102 联系人:何丽娜、张诩骞 电话:0851-****0098、152****0685 |
2024年07月24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第1条的规定。 (2)联合体资质应满足上述第2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与所承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由同一专业(包括总承包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要求。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 商业信誉良好,****运输部****运输厅****公路局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2. 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 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 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 5年以上(含5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 人员必须填报递交投标文件时的在岗情况,在岗情况按以下标准进行分类: a. 未在任何在建项目上任职; b. 在在建项目上任主要职务,但该项目即将完工,可确保本项目中标后到位; c. 在在建项目上任一般职务,可随时调任本项目; d. 在其它投标项目上作为拟派人员,但仅任一般职务,若其先行中标,则随时调任本项目; e. 在其它投标项目上作为拟派人员,担任主要职务,若其先行中标,则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f. 其它情况。 投标人若中标,拟派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更换(除不可抗力原因或招标人同意外),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
项目总工 | 1 |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 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相等时,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2)信用评价等级高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委员会择优确定。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的电子印(签)章、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印(签)章或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应满足投标人须知第3.4.1项的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个人电子印(签)章,被授权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个人电子印(签)章或签字。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加盖个人电子印(签)章。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标段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单位。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的电子印(签)章、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印(签)章或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 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15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标准 |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注:综合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数量为最大数量,不因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增加 开启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若前3名范围内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数量大于范围内所剩名额时,以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若信用评价等级相同,以第一信封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评审分值高的优先,第一信封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评审分值也相同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最多的优先。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JKQLZ-01标段/JKQLZ-02标段)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分 | 各分项均按4个等级评定: “很好”计90%~100%; “较好”计80%~90%; “一般”计70%~80%; “较差但可行”计60%~70%。 缺项则得0分。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5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 措施 | 5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 保证措施 | 5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5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JKQLZ-01标段/JKQLZ-02标段) | 2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1)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基本要求得9分; (2)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 (3)提供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或改(扩)建项目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得2分,最多加4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1)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基本要求得6分; (2)提供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或改(扩)建项目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业绩得2分,最多加4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业绩 (JKQLZ-01标段/JKQLZ-02标段) | 20分 | (1)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最低要求得12分。 (2)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每完成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或改扩建项目施工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 (3)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每完成1座公路**中桥及以上桥梁施工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注:①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则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为准。 ②同一个项目若同时满足上述(2)、(3)项要求时,可同时加分。 ③中标后将由招标人对中标单位的业绩合同原件进行核验,如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系统。 | ||||||||||||||||||||||||||||
履约信誉 (JKQLZ-01标段/JKQLZ-02标段) | 15分 | (1)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最低要求得12分。 (2)投标人的最新信用评价结果得分如下表: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补充3.2.6项: 3.2.6主****设计部分)评分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委员会成员大于等于7人以上时,主****设计部分)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 3.5.1项细化为: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审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文件,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或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项“(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目补充以下内容: g.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 h.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 i.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存在信息异常一致的,****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 j.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查重分析,投标文件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以及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 k.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 l.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 补充3.9.3项: 3.9.3在评标过程中,如有效投标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