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浩钧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增铁丝架10万只和网篮5万只扩建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7304844 | 建设单位法人:朱郁旋 |
何冠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区 |
**市**区杜阮镇沙地元大道10号3幢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增铁丝架10万只和网篮5万只扩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8-C338-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门市**区 杜阮镇沙地元大道10号3幢 |
经度:113.013729 纬度: 22.63045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20 |
江蓬环审〔2023〕1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8-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730484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7304844 | 验收监测单位:**** |
****0700MA53QFK25G | 竣工时间:2023-1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913-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分期验收,一期验收产能为年产铁丝架10万只和网篮5万只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一期验收产能为年产铁丝架10万只和网篮5万只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验收产能为年产铁丝架10万只和网篮5万只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料---开料---成型---焊接---抛光---除油---清洗---陶化---清洗---烘干---喷粉---固化---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开料---成型---焊接---抛光---除油---清洗---陶化---清洗---烘干---喷粉---固化---包装---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项目喷淋净化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除油和陶化后的清洗废水经一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除油废水和陶化废水定期交由第三方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生活污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处理厂处理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固化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燃烧废气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标准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省《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标准限值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南面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其余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喷淋净化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除油和陶化后的清洗废水经一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除油废水和陶化废水定期交由第三方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抛光粉尘经设备后方集气口收集后引至水喷淋净化塔(TA005)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DA005)排放;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恶臭采用封闭式设备,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南面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其余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87 | 0.338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84 | 0.0856 | 0 | 0 | 0.008 | 0.00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委托****于2024年1月17日-18日对本项目生产废水进行监测,结果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滤芯除尘器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滤芯除尘器 | 委托****于2024年1月17日-18日对本项目喷粉粉尘废气进行监测,结果达标 | |
2 | 水喷淋净化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标准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省《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标准限值 | 水喷淋净化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委托****于2024年1月17日-18日对本项目喷粉固化废气进行监测,结果达标 | |
3 | 水喷淋净化塔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水喷淋净化塔 | 委托****于2024年1月17日-18日对本项目抛光粉尘废气进行监测,结果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 | 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委托****于2024年1月17日-18日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 已设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垃圾收集桶;设置危废仓,按规范做好防雨、防渗、防漏设施及张贴相关标识;分类储存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原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原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间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