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中心发布农资消费提示:
选购农资产品 谨防消费陷阱
一年之计在于春,清明前后正是农民春耕生产重要时节,各类农资产品迎来消费高峰,为提升消费品质,确保农业增产增收,****发布2018年第2期消费提示:选购农资产品 谨防消费陷阱。请广大农民朋友在选购使用农资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种子标签要注意
去年以来12315中心就接到关于种子问题导致减产或绝收的咨询投诉举报20多起,大多是没注意查看种子标签标注导致的。种子标签标注主要包括产地、经营许可证编号、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净含量、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等,如果标签内容不全,则质量就难保证。要尽量选购标识标签齐全的小包装种子,因为没有包装的散装种子容易被一些不良商贩掺杂使假,尽量不要购买。
走村串户的“游商”要注意
一些走村串户的“游商”没有合法经营资质和固定经营场所,常常打着“低价” “送肥下乡”“专家推介”“高科技产品”的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问题农资产品,售卖后一走了之,出现问题后无法追索,造成损失。提醒广大农户一定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农资经营者除了应持有工商部门发的《营业执照》外,经营农药的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的要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农药外包装和使用说明要注意
农药外包装是必须贴有标签或附具说明书,注明农药名称、农药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号或生产批准证书号,以及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产品性能、毒性、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注意事项等。另外,不同的农作物对农药有不同的要求,在使用时一定要按照说明书对“症”下药,才能达到“药到病虫除”。
肥料厂家的口碑要注意
****肥料厂生产,企业信誉和口碑好的产品(最好有检测报告),或过去用过效果好的产品;对夸大宣传,自己又不了解的新产品要慎重购买。其次要注意肥料养分含量与价格的一致性,一袋肥料的价格主要由养分含量决定,不能只考虑价格便宜,忽视营养含量,这样往往会吃大亏。再次是使用前要认真阅读化肥的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
农机具合格证及安全使用说明要注意
近年因农机质量问题或使用不当至人伤亡损害事故时有发生。为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使用农机具时,首先要查看有无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有无装配记号、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正规的产品都有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以及印制正规、清晰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以用来指导用户安装、使用、维修。其次要仔细查验农机具有无裂纹等表面上缺陷,有无松动、卡滞等现象。再有就是要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安装使用,严防漏电触电事故发生。
购物凭证及证据要注意
由于影响农作物收成的因素较复杂,为了方便解决纠纷,提醒在购买时一定索要有经营单位公章的信誉卡、保修卡及购物凭证,并要求清楚地标明购买时间、产品名称、数量、等级、规格、型号、价格等重要信息。还要注意留存种子、农药、化肥外包装和少量原料,以便出现问题后送检取证。
个人信息保护要注意
对于要求消费者输入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的,要提高警惕,做到“五不”:不扫用途不明的“二维码”,不抢来源不清的“红包”,不点有风险的电子网站链接和弹窗,不回来历不明的短信,不转给身份可疑的商户钱款。
及时维权要注意
如果购买和使用农资后发现质量问题、出现消费纠纷,要及时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辖区工商、质监、农业部门或消委会(消协)投诉举报,以尽快挽回自己损失。如果假冒伪劣农资给生产造成损失,可以找农业部门进行鉴定、评估损失,再通过协商、****法院起诉等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资的质量关乎农民的利益,希望农民朋友购买农资时注意以上几个细节,避免受骗上当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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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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