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公示胰岛素专项接续非中选药品挂网信息的通知
关于再次公示胰岛素专项接续非中选药品挂网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保障局关于做好胰岛素专项接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医保函〔2024〕177号)的要求,现再次开展胰岛素专项接续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下称胰岛素专项接续)非中选药品信息公示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药品范围
截至7月25日,****集团采购平台(下称**平台)已挂网的胰岛素专项接续非中选药品。
二、非中选信息确认
(一)各有关企业请在2024年7月28日24时前登录**平台,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进行非中选药品信息确认。
(二)同意按照非中选药品信息继续挂网的,请企业点击“确认”,不同意的请点击“放弃”。企业逾期未操作的或点击“放弃”的,**平台将按照目前挂网价格继续挂网。
三、其他说明
(一)未中选产品或新获批产品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同采购组接续采购最高有效申报价以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挂网。未中选或新获批3m1:300单位的预填充类(含特充、畅充) 胰岛素产品的价格,以本企业同报价单元代表品规格(3m1:300单位(笔芯))的挂网价格为基础,每支增加3元;其他规格的预填充类胰岛素产品,以本企业同报价单元代表品规格的挂网价格为基础折算至相应规格的价格后,每支增加3元。
(二)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救济渠道”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联系电话:020-****6406。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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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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