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高陵区兰池三路正负零以下开挖清运工程(新增开挖清运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区】**区兰池三路正负零以下开挖清运工程(新增开挖清运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6 09:16:43
招标项目名称 | **区兰池三路正负零以下开挖清运工程(新增开挖清运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区兰池三路正负零以下开挖清运工程(新增开挖清运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联系人姓名 | 张静、武佳宁 | 联系电话 | 152****6131 |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25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04 | ||||||||||||
评标情况 | 正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 | ****462.55 |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施工,并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 180 | |||||||||||
2 | ******公司 | ****898.70 | 我方保证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施工,并达到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 质量标准. | 180 | |||||||||||
3 | ****公司 | ****239.94 | 合格 | 180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 | 张萌 | 注册建造师二级 | 陕261****68917 | 响应 | ||||||||||
2 | ******公司 | 梁栋 | 注册建造师二级 | 陕261****02175 | 响应 | ||||||||||
3 | ****公司 | 磨强强 | 注册建造师二级 | 陕261****55539 | 响应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4.3 相关证明材料;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2****6131。 | ||||||||||||||
其他公示内容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2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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