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市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完成,准确掌握经营环节农药产品质量,解决产品质量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拟采购农药检测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农药检测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
三、主要内容
(一)品种:吡虫啉、啶虫脒、敌敌畏、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虫苯甲酰胺、噻虫胺、噻虫嗪、高效氯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联苯菊酯、多菌灵、甲基硫菌灵、多效唑、稻瘟灵、百菌清、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戊唑醇、三唑酮、咪鲜胺、草甘膦、草铵膦、精草铵膦、敌草快、乙草胺、苏云金杆菌、赤霉酸、苦参碱等。
(二)数量:50个样品。
(三)检测项目及依据
采用农药标签上所标注的产品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等规定的检测方法检测农药产品中标明的有效成分,部分生物农药参照NY/T 2990-2016《禁限用农药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使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对样品中是否违规添加化学农药进行定性检测。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不能索取到企业标准的,可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下载对应标准进行检测。
(四)质量判定
农药产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检验结果判定依据其执行标准进行判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未索取到企业标准的,质量判定可初步按照《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256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详见表1。
表1 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的波动范围
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X(%或g/100mL,20℃±2℃) | 允许波动范围 |
X≤2.5 | ±15%X(适用于乳油、悬浮剂、可溶液剂等均匀制剂) ±25%X(适用于颗粒剂、水分散粒剂等非均匀制剂) |
2.5 | ±10%X |
10<X≤25 | ±6%X |
25<X≤50 | ±5%X |
X>50 | ±2.5%或2.5g/100mL |
不合格农药判定的主要依据是《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检测结果等。
(五)完成时限
11月10日前完成50个农药样品检测,并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四、预算资金
5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农药产品质量法定检测资质,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CMA)”且在有效期内,承检范围涵盖农药产品。
(三)承检能力应与任务要求相匹配,具有****检测所需的设施、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开展产品中农药隐形成分检测的能力,能出具农药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能按时按质完成检测项目。
六、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理人,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检测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四)承诺及声明函(见附件1)。
注:所有证明加盖公章。
七、提交申请文件资料时间:
2024年7月29日—8月4日18∶00时(以收到文件时间为准)。
提交文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文件资料,无论中选与否,均不退还。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文件资料寄出时,电话告知,以便查收。
八、评审方式
投标人达到3家及以上时,由********小组,负责审查投标单位资质证明,有效报价最低为中标单位。评审结果经公告,确认无异议后签订正式合同。
九、评审时间和地点:****(**市雨**正和路1号),评审时间暂定2024年8月5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
文件递交地址:**市雨**正和路1号
联系人:李容,联系电话:136****8347
邮编:625000
****纪委****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835-****147
附件1:承诺及声明函
附件2:报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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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
附件1
承诺及声明函
****:
本公司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参加****关于采购农药检测服务项目的投标响应,具体情况承诺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保障检验质量,并按时出具报告;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无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理的重大违法记录(如取消成交资格、没收保证金、规定时间内禁止在本地参与采购活动等);
(六)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5年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九)我方完全接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并对本项目开标前的采购程序、采购文件内容均无异议事项(如有,已在开标前通过询问、异议等方式处理完毕),并基于此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且我方承诺在采购活动结束后,不再对本次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否则为不诚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个人名章):
日期:___ 年__月__日
注:供应商作出以上承诺即视为满足该条件,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
序号 | 检测品种 | 检测内容 | 数量 (个) | 单价 (元/个) | 备注 |
1 | 农药 | 有效成分和是否违规添加 | 50 | ||
报价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