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2024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7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2024****政府标识标牌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 1、主要人员和设备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设计人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安全员证书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 注:除评分办法的符合性审查指标中提出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人员证书作为评审依据外,技术标评分因素中有相关人员证书作为加分项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的证书。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余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中标供应商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核查人员配备情况,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县****管理部门进行依规处理。 2.设备要求 服务车辆1台(具有车辆行驶证,投标供应商单位产权或投标供应商法人产权)(项目实施期间,费用自行承担),以便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紧急任务要求,及时的做出反应。 上述设备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进场服务前将上述设备配置到位。中标供应商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核查设备配备情况,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县****管理部门进行依规处理。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项目实施期间提供的设计方案为结合双墩特色的原创作品;设计人员需在接到业主方设计要求2日内,提供有效的设计方案;专职项目负责人需在接到业主方指令2日内赶到指定地点勘察现场,并在1日内制定出有效的施工方案。如遇重大突击性保障活动,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以往经验,可能要求当日完成,涉及加夜班),如不能够及时完成,按每次扣除5000元进行罚款,对业主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业主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中标后,如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服务,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进行扣除履约保证金等违约处罚。 4、安全责任 投标供应商须对后期项目施工安全负责,承诺对所设计、制作及安装的标识标牌可能引发的相关安全责任进行负责,如果出现相关安全责任事故与采购人无关,且承担相关赔付等义务。 | 200 | 2024年08月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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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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