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爱****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爱****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市蒙馆路以南,西邻新枣路
2.4建设规模:**(**)爱****中心项目位于**市蒙馆路以南,西邻新枣路,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4189.58㎡,总建筑面积约115480.9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5184.30㎡****中心区:G1楼主楼9层、裙楼2层、3层和6层,G2楼主楼11层、裙楼2层和5层;居家养老区:1#2#3#4#7#8#楼11层,5#9#16#楼6层,6#楼10层,10#楼5层,11#12#13#14#15#楼4层;安置区:17#楼17层,18#楼11层),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约8913.36㎡,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11383.32㎡。
2.5工期要求:730 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范围内的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2.9监理最高限价:406.03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获取时间:自2024年7月2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投标人)下载查看。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市新汶街道寺山路37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戴经理
电 话:0538-****6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堰西3****中心二楼
邮 编:271000
项 目 经 理:李宁
电 话:0538-****688
8、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8.3本项目监督部门:****建设局工程科(联系电话:0538-****358)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李宁
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053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