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基础形象及安全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时间:2024-07-30 09: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实体店基础形象及安全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7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1)实体店店内外的电路和其他线路统一入槽或入盒,包括对原有线路的拆除;(2)对实体店店内线路改造涉及的墙面、天花板进行粉刷或装饰。 | **** | **省**市**市建筑总部大厦A座L23-1025号 | 1295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计划工期 | 保修期 | 备注 | |
01 | ****实体店基础形象及安全改造项目 | 磋商文件以及附件清单内所有内容 | 40日历天 | 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曹俊强、杨军利、周槿(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采购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体育彩票网》上发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大道828号金鑫帝景城南门大门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86****7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科教街第二行政区南门向东500米一楼东
联系人:李慧慧
联系方式:199****3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86****7133
2024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