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保障用苗安全、有效、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办公室****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疾控〔2018〕12号)、《**市第二类疫苗遴选制度》,现就2024年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交易中心确认的疫苗生产单位和品种。
2.近5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洁、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遴选品种
1.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2.人用狂犬病疫苗
3.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4.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5.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6.流行性感冒疫苗
7.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
8.水痘减毒活疫苗
9.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10.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11.A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12.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3.双价人乳头瘤病毒吸附疫苗
14.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
15.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16.戊型肝炎疫苗
17.甲肝疫苗
18.AC群脑膜炎球菌疫苗
19.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
20.破伤风疫苗
21.乙脑灭活疫苗
22.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疫苗
23.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24.带状疱疹疫苗
25.麻腮风疫苗
26.腮腺炎疫苗
27.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
省目录中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类型疫苗有1个厂家的,遴选出1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类型疫苗有2个及以上厂家的,遴选出2家(考虑相关传染病流行因素,水痘疫苗遴选
厂家3家,流感疫苗4家,人用狂犬病疫苗4家,新冠病毒疫苗遴选厂家数量不限)。
三、遴选办法
1.****委员会(不少于4/5成员)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2.****委员会投票决确定。按得票数从高到低每个品种逐一遴选。
3.****卫健委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卫生科监督下进行。
四、参加遴选产品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生产企业简介;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产品的品种、规格、产品说明书;
4.申报产品2023年在**市范围内所有县市区使用情况证明;如有在全球或**的使用情况,可一并提供;
5.疫苗销售方或配送方的冷链配送能力、贮存与运输冷链管理资质或相关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冷藏车照片、行驶证、委托运输合同书、委托配送须在省级****药监局备案);
5.安全廉洁承诺书(附件1);
6.退货承诺书(附件2);
7.产品最小包装样品两份;
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有关要求
1.参加遴选的单位需于8月6日上午11时前将招投标资****中心免疫预防科(不接受邮寄、快递)。地址:**市**区张謇大道889****中心10楼1003室,联系人:倪丹,联系电话:0513一****2209,138****3805。
2.****卫健委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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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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