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瓶车采购项目
竞价公告
采购人:****公司
2024年 月
第一部分 竞价项目说明
****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电瓶车采购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公司电瓶车采购项目
1.2项目内容:十一座敞开式电瓶车1辆、八座封闭式电瓶车2辆、五座敞开式电瓶车1辆
1.3项目限价:37万元
2.合格报价人条件:
2.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报价人应在登记时限内,在本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领购项目竞价文件。
2.3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
2.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2.5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6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
2.7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
2.8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2.8.1与采购方、****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2.8.2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2.8.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2.8.4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报价人因腐****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8.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2.9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并提供承诺书:
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对象名单:
2.9.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2.9.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9.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对象;
2.9.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2.9.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2.9.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2.9.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名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2.9.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2.9.9发生****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2.9.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2.10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对象名单:
2.10.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公司不利;
2.10.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2.10.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2.10.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2.10.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2.10.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2.10.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2.10.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2.10.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2.10.10存****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2.11交货期或服务期完全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2.12其他要求:
2.12.1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3.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报价文件提交后90天之内。
4.报价人报名方式
4.1报价人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一体化平台主页中“**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商(已注册的除外)。
4.2报价人完成**商登记工作后,方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一体化平台网上竞价系统中递交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后,报价人将无法修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必须按照竞价公告第三部分要求的顺序,全部集中扫描成一份PDF文档上传。
4.3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人统一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预审通过后的报价人才能进入网上竞价环节,因报价人资料上传错误、缺失或丢失网站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导致报名失败的,相关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项目竞价各环节时间安排:
5.1采购公告发布及资格预审文件上传时间:
项目公告及资格预审报名时间为:2024年7 月 29 日 12:00 至2024年 8月5 日12:00(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资格预审报名时间截止前(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报价人可随时登陆网上竞价系统按竞价公告第三部分要求上传或修改电子版(扫描版)资质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结果查看:
报价人在资格预审时间结束后,可登陆网站“会员中心”查看自己是否通过审核以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若因项目需要,采购人须**资格预审时间的,采购人将在网站发布变更通知的方式通知报价人后适当**资格预审时间。通过资格预审的报价人才能进入竞价环节。报价人应****中心“我参加的竞价项目”-“操作下拉菜单”自行查看“报价详情”(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情况)以及“变更记录”(项目资格预审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3竞价时间:
项目竞价时间为2024年 8 月 6 日12:00 至2024年8 月7 日12:00(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项目竞价开始后,通过资格预审的报价人登陆网站即可进行报价,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报价人可在系统报价时间截止前,根据项目提示的最低调价幅度(每次不低于100元)、报价次数(不高于10次)和截止时间范围内修改自己的报价。竞价系统默认按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若2家或以上报价人的报价相同,则按网站服务器时间先后进行排名。
6.竞价答疑:
若报价人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报名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必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将不予回复),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采购人如需修改竞价文件内容的,将顺延项目报名截止时间。
7.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项目公告及资格预审报名期间,报价人应按竞价公告第三部分网上竞价报名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提交纸质扫描版资格预审文件。若报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存在下列情况,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7.1不能完全符合项目合格报价人条件要求的;
7.2资格预审文件资料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
7.3资格预审文件资料中透露了项目报价的;
7.4资格预审文件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文件造假的;
7.5其他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原因。
8.**商的确定:
网上竞价项目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商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如果第二次采购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竞价的**商仍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按程序确定**商。
没有符合资格条件**商的项目,采购人将中止项目竞价。
若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人提供其报价理由和有关未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证明材料,如果报价人拒绝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采购人有权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若报价人的报价高于项目最高限价,采购人有权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9.纸质报价文件提交:
网上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的报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文件、项目报价单(包括清单)纸质版供采购人核对。资格预审文件应与系统上传的文件一致;项目报价单中的总金额及分项金额须完全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认定其资格预审文件或报价单无效。
10.成交**商的确定:
采购人按照系统排名选定排名最前的报价人为成交**商,若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人提供其报价理由和有关未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证明材料,如果报价人拒绝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采购人有权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11.竞价结果发布:
竞价结果确认后,采购人将在系统中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12.对报价人不诚信行为处置:
对于报价人不符合我司网上竞价公告要求而参与竞价、恶意报低价或有以下情况的,采购人视其情节轻重将报价人记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平台**商信息中,并保留将其列入拒绝名单库的权力:
12.1报价人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企业或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
12.2****公司非招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无效投诉的。具有下列之一的,应视为无效投诉:
12.2.1投诉主体不是项目参与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人需签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2.2.2投诉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的;
12.2.3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报价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2.3 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业绩等骗取成交的;
12.4 3年内2次以上****集团公司采购;
12.5弄虚作假骗取采购项目给采购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12.6成交后,不按约定签订合同的;
12.7报价人(包括****公司****公司本部、各全资、****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或仲裁的;
12.8其他弄虚作假骗取采购项目情节严重的行为。
13.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竞价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公司纪检室进行投诉。
联系电话:0663-****405
14.项目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3-****156
公司地址:**省**市**区登****公司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电瓶车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则
1.项目名称:****公司电瓶车采购项目。
2.项目最高限价:37万元。(十一座敞开式电瓶车单价限价92800元、八座封闭式电瓶车单价限价95700元、五座敞开式电瓶车单价限价85800元)
3.项目采购内容:十一座敞开式电瓶车1辆、八座封闭式电瓶车2辆、五座敞开式电瓶车1辆。
4.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5.报价人承诺所供产品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销售的产品,必须提供全新的电瓶车和完善的服务。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时交货。(如未能按期交货,采购方有权更换供应商)
7.成交人承担及负责采购文件对成交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装卸、验收、配送及成交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服务。
8.结算方式:成交人在完**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及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全额发票,由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97%的合同款给成交人。整车质量保证期满且未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的合同款给成交人。
二、技术要求
1.十一座敞开式电瓶车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1. | 额定乘员(包括司机) | 11人 |
2. | 车身外形尺寸(长×宽×高) | 4650×1530×2050mm(该尺寸宽度未含后视镜,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 | 轴距 | 265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4. | 前/后轮距 | 1200/120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5. | 满载最小离地间隙 | ≥150mm |
6. | 最大行驶速度 | 28-30㎞/h |
7. | 制动距离 | ≤5m(制动初速度20km/h) |
8. | 最小转弯半径 | ≤6.3m |
9. | 最大爬坡度 | ≥15% |
10. | 续驶里程 | ≥100km |
11. | 轮胎 | 165/70R13规格的真空子午线轮胎 |
12. | 一次充电时间 | 8-10小时 |
13. | 车身 | 敞开式观光车车身结构,采用钣金件冲压及焊接工艺成型的车身,并做电泳防锈烤漆处理;无车门(车身钣金件的抗拉强度不小于400MPa)。 |
14. | 车漆 | 车身采用汽车专用油漆,电脑调漆,专业喷涂设备,且采用原厂车漆涂层处理,禁止使用翻新车身外饰。 |
15. | 顶棚 | 采用玻璃钢板顶棚,强度高,防腐防锈,可局部修复。 |
16. | 车架 | 采用钢材焊接成型的观光车车架,车架经电泳防锈烤漆处理。 |
17. | 前挡 | 采用双曲面安全玻璃前挡,配雨刮器;前挡两侧转角处采用双柱式A柱+弧面钢化玻璃向后包围的A柱设计,保证为仪表台及前排座椅更好的遮风挡雨又保证视野开阔和安全性。 |
18. | 仪表台 | 采用阻燃塑料注塑成型的仪表台,配置不小于10英寸的数字化液晶屏仪表,组合开关、电量指示仪、转向指示、倒车影像等功能。 |
19. | 车内地板 | 防滑铝合金花纹地板。 |
20. | 座椅 | 整车共四排座椅,座椅方向全部朝前,采用防水、阻燃皮革包裹的软质座椅;配有安全带、座椅扶手、防护连。 |
21. | 灯光信号 | LED前大灯、前小灯、转向灯、刹车灯,配置电喇叭。 |
22. | 电机系统 | 搭载72V交流电机,电机额定功率7.5kw;电机系统具有过电流、过热、过电压、欠电压等智能保护功能。 |
23. | 电池系统 | 配置高容量铅酸免维护蓄电池6V×12只,容量≥210AH/只,车辆有动力电池智能损耗检测及警报系统功能;电池连接线安全可靠。 |
24. | 电控系统 | 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具有防电磁干扰、防溜坡、防飞车、启动延时、倒车减速等安全运行系统功能,实现系统对车辆速度的灵敏有效控制。 |
25. | 充电系统 | 采用高频脉冲全自动智能化充电系统,且具有电源过充过载智能保护系统功能。 |
26. | 制动系统 | 四轮毂刹液压制动和独立的驻车制动系统,具有能量回馈制动系统功能,保证车辆运行的更佳节能效果。 |
27. | 悬挂系统 | 采用麦弗逊式独立前悬挂,钢板弹簧式后悬挂,兼顾减震缓冲的舒适性和承载能力。 |
28. | 转向系统 | 采用齿轮齿条式转向器,带电子转向助力,转向可靠且操作轻便。 |
29. | ★后尾篮 | 车辆尾部加装SUS304不锈钢材质的后尾篮,可放置行李。 |
30. | 其他要求 | 车身颜色及标识可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订制。 |
2.八座封闭式电瓶车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1. | 额定乘员(包括司机) | 8人 |
2. | 车身外形尺寸(长×宽×高) | 4300×1530×2050mm(该尺寸宽度未含后视镜,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 | 轴距 | 265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4. | 前/后轮距 | 1200/120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5. | 满载最小离地间隙 | ≥150mm |
6. | 最大行驶速度 | 28-30㎞/h |
7. | 制动距离 | ≤5m(制动初速度20km/h) |
8. | 最小转弯半径 | ≤5.6m |
9. | 最大爬坡度 | ≥15% |
10. | 续驶里程 | ≥100km |
11. | 轮胎 | 165/70R13规格的真空子午线轮胎 |
12. | 一次充电时间 | 8-10小时 |
13. | 车身 | 封闭式观光车车身结构,采用钣金件冲压及焊接工艺成型的车身,并做电泳防锈烤漆处理;共六扇钣金结构车门,车门上部有左右推拉开关的钢化玻璃车窗(车身钣金的抗拉强度不小于400MPa)。 |
14. | 车漆 | 车身采用汽车专用油漆,电脑调漆,专业喷涂设备,且采用原厂车漆涂层处理,禁止使用翻新车身外饰。 |
15. | 顶棚 | 采用玻璃钢板顶棚,强度高,防腐防锈,可局部修复。 |
16. | 车架 | 采用钢材焊接成型的观光车车架,车架经电泳防锈烤漆处理。 |
17. | 前挡 | 采用双曲面安全玻璃前挡,配雨刮器;前挡两侧转角处采用双柱式A柱,双柱式A柱间采用弧面夹胶玻璃,保证车辆的**全性和驾驶员的开阔可视角度。 |
18. | 仪表台 | 采用阻燃塑料注塑成型的仪表台,配置不小于10英寸的数字化液晶屏仪表,组合开关、电量指示仪、转向指示、倒车影像等功能。 |
19. | 车内地板 | 防滑铝合金花纹地板。 |
20. | 座椅 | 整车共三排座椅,座椅方向全部朝前,采用防水、阻燃皮革包裹的软质座椅。 |
21. | 灯光信号 | LED前大灯、前小灯、转向灯、刹车灯,配置电喇叭。 |
22. | 电机系统 | 搭载48V交流电机,电机额定功率5kw;电机系统具有过电流、过热、过电压、欠电压等智能保护功能。 |
23. | 电池系统 | 配置高容量铅酸免维护蓄电池6V×8只,容量≥210AH/只,车辆有动力电池智能损耗检测及警报系统功能;电池连接线安全可靠。 |
24. | 电控系统 | 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具有防电磁干扰、防溜坡、防飞车、启动延时、倒车减速等安全运行系统功能,实现系统对车辆速度的灵敏有效控制。 |
25. | 充电系统 | 采用高频脉冲全自动智能化充电系统,且具有电源过充过载智能保护系统功能。 |
26. | 制动系统 | 四轮毂刹液压制动和独立的驻车制动系统,具有能量回馈制动系统功能,保证车辆运行的更佳节能效果。 |
27. | 悬挂系统 | 采用麦弗逊式独立前悬挂,钢板弹簧式后悬挂,兼顾减震缓冲的舒适性和承载能力。 |
28. | 转向系统 | 采用齿轮齿条式转向器,带电子转向助力,转向可靠且操作轻便。 |
29. | ★空调 | 车辆加装顶置式空调。 |
30. | 其他要求 | 车身颜色及标识可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订制。 |
3.五座敞开式电瓶车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1. | 额定乘员(包括司机) | 5人 |
2. | 车身外形尺寸(长×宽×高) | 4000×1530×2050mm(该尺寸宽度未含后视镜,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 | 轴距 | 192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4. | 前/后轮距 | 1200/120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5. | 满载最小离地间隙 | ≥150mm |
6. | 最大行驶速度 | 28-30㎞/h |
7. | 制动距离 | ≤5m(制动初速度20km/h) |
8. | 最小转弯半径 | ≤5m |
9. | 最大爬坡度 | ≥15% |
10. | 续驶里程 | ≥100km |
11. | 轮胎 | 165/70R13规格的真空子午线轮胎 |
12. | 一次充电时间 | 8-10小时 |
13. | 车身 | 敞开式观光车车身结构,采用钣金件冲压及焊接工艺成型的车身,并做电泳防锈烤漆处理;无车门(车身钣金件的抗拉强度不小于400MPa)。 |
14. | 车漆 | 车身采用汽车专用油漆,电脑调漆,专业喷涂设备,且采用原厂车漆涂层处理,禁止使用翻新车身外饰。 |
15. | 顶棚 | 采用玻璃钢板顶棚,强度高,防腐防锈,可局部修复。 |
16. | 车架 | 采用钢材焊接成型的观光车车架,车架经电泳防锈烤漆处理。 |
17. | 前挡 | 采用双曲面安全玻璃前挡,配雨刮器;前挡两侧转角处采用双柱式A柱+弧面钢化玻璃向后包围的A柱设计,保证为仪表台及前排座椅更好的遮风挡雨又保证视野开阔和安全性。 |
18. | 仪表台 | 采用阻燃塑料注塑成型的仪表台,配置不小于10英寸的数字化液晶屏仪表,组合开关、电量指示仪、转向指示、倒车影像等功能。 |
19. | 车内地板 | 防滑铝合金花纹地板。 |
20. | 座椅 | 整车共两排座椅,座椅方向全部朝前,采用防水、阻燃皮革包裹的软质座椅;配有安全带、座椅扶手。 |
21. | 灯光信号 | LED前大灯、前小灯、转向灯、刹车灯,配置电喇叭。 |
22. | 电机系统 | 搭载48V交流电机,电机额定功率5kw;电机系统具有过电流、过热、过电压、欠电压等智能保护功能。 |
23. | 电池系统 | 配置高容量铅酸免维护蓄电池6V×8只,容量≥210AH/只,车辆有动力电池智能损耗检测及警报系统功能;电池连接线安全可靠。 |
24. | 电控系统 | 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具有防电磁干扰、防溜坡、防飞车、启动延时、倒车减速等安全运行系统功能,实现系统对车辆速度的灵敏有效控制。 |
25. | 充电系统 | 采用高频脉冲全自动智能化充电系统,且具有电源过充过载智能保护系统功能。 |
26. | 制动系统 | 四轮毂刹液压制动和独立的驻车制动系统,具有能量回馈制动系统功能,保证车辆运行的更佳节能效果。 |
27. | 悬挂系统 | 采用麦弗逊式独立前悬挂,钢板弹簧式后悬挂,兼顾减震缓冲的舒适性和承载能力。 |
28. | 转向系统 | 采用齿轮齿条式转向器,带电子转向助力,转向可靠且操作轻便。 |
29. | ★后尾篮 | 车辆尾部加装SUS304不锈钢材质的后尾篮,可放置行李。 |
30. | ★改装要求 | 车辆最前排与最后排座椅之间改装为平整的置物空间,该置物空间左右两侧安装有SUS304不锈钢材质的活动防护栏。 |
31. | 其他要求 | 车身颜色及标识可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订制。 |
三、项目基本要求
1.成交人所投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及环保要求,并提供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材料。如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赔偿。
2.货物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产品特性要求。
3.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在成交后将本次竞价合同的内容分包给其他企业供货,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同时,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延误由成交人承担。
四、包装、运输、保管及保险
1.由成交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且包装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2.成交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卸货地点,并承担货物保险、运输、装卸车、货物现场的卸货、就位、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
五、验收
成交人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不合格或货不对板的,要作退货处理。合同商品从验收合格次日起15天内,出现非采购人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损坏,由成交人予以调换。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整车质保一年,铅酸电池质保三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成交人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能提供正常的售后服务。
3.制造商执行的货物制造、检验和验收的标准要达到国标及同等相关标准。
4.成交人应提供货物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资料。
第三部分 网上竞价报名文件要求
一、资格预审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妥并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签署时需提供);
3.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4.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网上竞价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
5.按附件格式填妥并签章的“诚信承诺函”;
6.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7.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8.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9.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证明、产品原厂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10.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或提供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盖章。
二、项目报价单
项目报价单
项目名称 | ****公司电瓶车采购项目 |
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 (¥ 元) |
注:1)此表需装订在报价文件正本中;
2)报价人所报价格为最终报价,应包含电瓶车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输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报价文件约定的由报价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报价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3)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报价明细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品牌型号 | 单价 (含税价) | 总价 (含税价) | 税率(%) | 备注 |
1 | 十一座敞开式电瓶车 | 1 | |||||
2 | 八座封闭式电瓶车 | 2 | |||||
3 | 五座敞开式电瓶车 | 1 | |||||
合计 |
报价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第四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附录1: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录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报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附录3: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报价文件签署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
本人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司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司承担。
授权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报价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附: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附录4
诚信承诺函
致:****公司
在研究并完全理****公司电瓶车采购项目竞价公告后,我司完全同意并接受项目竞价公告的所有内容,同时向贵司承诺:
1.近三年,我司没有因腐****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公司)未****集团有限公司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或仲裁;
3.我司非联合体报价。
上述承诺如有造假行为,我司愿意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以下处理:
1.取消本项目报价、成交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2.由采购人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三年至六年内停止或禁止参****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各全资、****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的所有采购项目;
4.对不良行为予以纪录,并进行公告;
5.****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6.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报价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录5
网上竞价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
致: ****公司
我司保证提交的 ****公司电瓶车采购项目 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与贵司(单位)的采购文件要求条款完全响应,特此承诺!
报价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录6: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网站(www.****.cn)截图格式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报价人单位名称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
附录7:
“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图格式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报价人单位名称及失信惩戒信息。
附录8: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n)截图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报价人单位名称及查询结果。
附录9: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证明、产品原厂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附录10: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或提供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盖章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公司电瓶车采购合同
2024年 月 日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设备的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1. 设备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电瓶车采购项目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具体货物的名称、生产商、规格、主要性能参数、计量单位、数量以下表为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二。
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辆)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十一座敞开式 电瓶车 | 1 | 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 ||||
八座封闭式 电瓶车 | 2 | |||||
五座敞开式 电瓶车 | 1 | |||||
总金额人民币: |
备注:此合同报价已包含各种税费及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保险、安装、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
2. 质量标准
2.1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不存在材料、设计和制造缺陷,符合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质量、技术标准以及本合同列明的标准,如未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以上标准应是本协议履行时有关机构所发布的最新版本。
2.2 如乙方交付的设备出现残损、短少或规格、质量、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者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的,甲方有权:
(1)全部或者部分地解除合同,退回全部设备或者退回不合格设备,要求乙方返还全部货款或与不合格设备相对应的货款,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2)要求减少价款;
(3)要求乙方修理、更换不合格设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对不合格的设备自行修理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理,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费用,不足以支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补足差额的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该差额部分20%的违约金。
(5)要求违约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标准的设备的价款、检验费、修理费,以及因换货、退货而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和仓储等费用和其他损失。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赔偿金,不足以支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补足差额的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该差额部分20%的违约金。
3. 权利瑕疵担保与知识产权
3.1乙方承诺对其提供的货物拥有完整的权利,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造成对任何第三人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名称权等有关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支付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交通费、通信费等其它费用。
3.2按有关规定乙方生产的货物应办理生产许可证或其它相关证照而未办理的,由此引发的各种纠纷、责任(含安全及质量事故责任)、相关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4. 包装、装卸和运输
4.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当包装而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在原定交货期限内免费更换,并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4.2 乙方应根据设备自身特性以及运输、装卸的要求,充分考虑华南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等运输途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采取防潮、防锈、防尘、防碎、防震、防霉以及防碰撞等措施,妥善地包装、装卸、运输和储存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完好抵达甲方指定地点。
4.3 乙方负责将设备运送到交货地点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货物完成交货手续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
5. 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交货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设备。乙方交货时,应将送货到达时间提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变更交货时间。
5.2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
5.3 交货方式: 落地交货并负责安装调试 。
5.4 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乙方共同对设备进行外包装检验。设备数量、规格型号、外观质量、包装等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重新交付,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换货时间计入乙方交货期限,因此造成的标的物运输、毁损及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5 异议的提出:若双方对设备质量问题存在争议的,或甲方认为有必要的,甲方有权选择有关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检测,经检测质量合格的,有关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的,乙方承担检测费用,且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6 甲方的接收行为并不代表甲方接受乙方有瑕疵的设备、产品,甲方接收产品后发现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更换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乙方更换前,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设备货款,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同时乙方应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5.7 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后的调试工作,并负责调试过程中所有损坏零部件的更换。
5.8 乙方应于甲方收到设备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进行检查,设备经安装调试后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以及合同约定的,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书》。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政府部门验收的,****政府主管部门到场参加验收,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乙方应在10个日历天内整改完毕,并取得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6. 现场培训
6.1 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甲方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甲方人员完全掌握设备操作使用方法。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工作原理,基本机构和功能,整机的操作、保养、调整和故障判断及排除,设备日常管理和紧急情况处理等内容。
6.2 乙方派出的培训指导人员,应具有本合同约定交付设备的维修经验。培训前,乙方应将培训指导人员的简历连同培训计划一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培训指导人员进行更换。
6.3 乙方培训前应提供中文使用和维护手册。通过培训使甲方技术人员能够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及工作性质,能排除一般故障。
6.4 乙方派出的现场培训指导人员的各项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甲方不再提供。
7.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当甲方在指定的交货地点接收乙方交付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共同签字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书》后,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至甲方。
8. 价格
8.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8.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提供的价格应为含税的售价,涵盖任何可能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消费税及关税等有关的支出和花费。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或报销任何本合同中未约定的其他税收或费用。
8.3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以上合同总金额已包括乙方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检验合格、接收设备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附件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以及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以及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指导,并对停产和升级的备件提供满足系统功能的替代产品的选型、测试以及安装调试等技术支持服务的费用。
9. 付款
9.1 付款方式
(1)全部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书》,乙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验证准确无误之后,在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97%,即人民币¥ 元(大写: )。
(2)本合同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3 %,即人民币¥ 元(大写:)。整车质保期满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扣除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后,不计息向乙方支付剩余质保金。
9.2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9.3 议付单据
A.乙方每次请款前,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载明设备名称、数量、金额及甲方合法要求的其他内容;
甲方开票信息为:
公司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9144 5200 5829 1898 8R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炮台支行
银行帐号: 4400 1797 1420 5901 8899
公司地址: **省**市**区登岗镇
联系电话: 0663-****281
B.使用和维护手册(含电子版,该手册应保证甲方能够正确进行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和运作),如乙方未提供上述手册,甲方有权推迟付款,直至乙方补齐为止。
10. 质量保证期
10.1 本合同整车的免费保修期为一年,铅酸电池的免费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有偿服务。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按同等条件下最低价格与甲方签订保修期后的定期维修保养合同。
10.2 设备经安装调试后15天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超过15天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包括货物本身质量及安装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维修且承担一切费用;但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乙方应予以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0.3 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在48小时内更换设备或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向第三方重新购买(接收设备后15天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接收设备15天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与第三方共同确认的购买或维修费用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质保金余额不足以支付该违约金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补足差额的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该差额部分20%的违约金。
10.4 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并承担鉴定费用。
10.5如甲方要求,质保期满后,乙方应提供长期有偿优惠维修服务。
11. 保险
设备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为派往甲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所投的人身险等其他有关险种,一律由乙方负责。
12. 违约责任
12.1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满 15 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的设备,乙方所交产品的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赔偿金。
12.3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及与因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公证费等)。
13. 不可抗力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其可免于承担由此产生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超出受影响一方控制,且不能通过合理的谨慎操作而避免的任何事件,****政府行为、火灾、爆炸、地理变异、台风、洪水、地震、浪袭、雷击、战争、疫情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及不能克服的事件。(双方同意新冠疫情不属于此处所指的不可抗力)然而,任何信用、资本或资金的不足或短缺不属于超出本合同一方合理控制之外的事件。
13.2 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的继续或者完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并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和措施以尽量减少和减轻相关损失和损害。
13.3 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是否履行或者如何履行等相关事宜。
14.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
14.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14.2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一致****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各自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在本合同项下各自的其它义务。
15. 合同生效、变更、失效和终止
15.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除法定事由及本合同约定外,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15.3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应及时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通知之日起正式解除,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5.4 如果合同中的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另一方可随时单方终止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对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生效。
16.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的文件往来及可能的诉讼、执行程序均按以下地址和联系人送达:
甲方联系人:林钦裕 联系电话: 0663-****156
送达地址: **省**市**区登****公司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文件当面送达的,以签收日为送**;文件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的,以快递被签收日为送**。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送达地址的,应于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无法被通知的一切责任。如一方按上述地址送达的邮政快递被退回的,视为已送达,以邮政快递被退回之日为送**。
17. 其他约定
17.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本合同是双方关于本合同项下事宜的唯一的合同,并取代双方此前与本合同项下事宜有关的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合同、意向、备忘和沟通。
17.3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7.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报价文件
2.技术要求
(以下无正文,转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公司电瓶车采购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的签署页)
甲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报价文件
附件2:技术要求
1.十一座敞开式电瓶车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31. | 额定乘员(包括司机) | 11人 |
32. | 车身外形尺寸(长×宽×高) | 4650×1530×2050mm(该尺寸宽度未含后视镜,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3. | 轴距 | 265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4. | 前/后轮距 | 1200/120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5. | 满载最小离地间隙 | ≥150mm |
36. | 最大行驶速度 | 28-30㎞/h |
37. | 制动距离 | ≤5m(制动初速度20km/h) |
38. | 最小转弯半径 | ≤6.3m |
39. | 最大爬坡度 | ≥15% |
40. | 续驶里程 | ≥100km |
41. | 轮胎 | 165/70R13规格的真空子午线轮胎 |
42. | 一次充电时间 | 8-10小时 |
43. | 车身 | 敞开式观光车车身结构,采用钣金件冲压及焊接工艺成型的车身,并做电泳防锈烤漆处理;无车门(车身钣金件的抗拉强度不小于400MPa)。 |
44. | 车漆 | 车身采用汽车专用油漆,电脑调漆,专业喷涂设备,且采用原厂车漆涂层处理,禁止使用翻新车身外饰。 |
45. | 顶棚 | 采用玻璃钢板顶棚,强度高,防腐防锈,可局部修复。 |
46. | 车架 | 采用钢材焊接成型的观光车车架,车架经电泳防锈烤漆处理。 |
47. | 前挡 | 采用双曲面安全玻璃前挡,配雨刮器;前挡两侧转角处采用双柱式A柱+弧面钢化玻璃向后包围的A柱设计,保证为仪表台及前排座椅更好的遮风挡雨又保证视野开阔和安全性。 |
48. | 仪表台 | 采用阻燃塑料注塑成型的仪表台,配置不小于10英寸的数字化液晶屏仪表,组合开关、电量指示仪、转向指示、倒车影像等功能。 |
49. | 车内地板 | 防滑铝合金花纹地板。 |
50. | 座椅 | 整车共四排座椅,座椅方向全部朝前,采用防水、阻燃皮革包裹的软质座椅;配有安全带、座椅扶手、防护连。 |
51. | 灯光信号 | LED前大灯、前小灯、转向灯、刹车灯,配置电喇叭。 |
52. | 电机系统 | 搭载72V交流电机,电机额定功率7.5kw;电机系统具有过电流、过热、过电压、欠电压等智能保护功能。 |
53. | 电池系统 | 配置高容量铅酸免维护蓄电池6V×12只,容量≥210AH/只,车辆有动力电池智能损耗检测及警报系统功能;电池连接线安全可靠。 |
54. | 电控系统 | 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具有防电磁干扰、防溜坡、防飞车、启动延时、倒车减速等安全运行系统功能,实现系统对车辆速度的灵敏有效控制。 |
55. | 充电系统 | 采用高频脉冲全自动智能化充电系统,且具有电源过充过载智能保护系统功能。 |
56. | 制动系统 | 四轮毂刹液压制动和独立的驻车制动系统,具有能量回馈制动系统功能,保证车辆运行的更佳节能效果。 |
57. | 悬挂系统 | 采用麦弗逊式独立前悬挂,钢板弹簧式后悬挂,兼顾减震缓冲的舒适性和承载能力。 |
58. | 转向系统 | 采用齿轮齿条式转向器,带电子转向助力,转向可靠且操作轻便。 |
59. | ★后尾篮 | 车辆尾部加装SUS304不锈钢材质的后尾篮,可放置行李。 |
60. | 其他要求 | 车身颜色及标识可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订制。 |
2.八座封闭式电瓶车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31. | 额定乘员(包括司机) | 8人 |
32. | 车身外形尺寸(长×宽×高) | 4300×1530×2050mm(该尺寸宽度未含后视镜,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3. | 轴距 | 265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4. | 前/后轮距 | 1200/120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5. | 满载最小离地间隙 | ≥150mm |
36. | 最大行驶速度 | 28-30㎞/h |
37. | 制动距离 | ≤5m(制动初速度20km/h) |
38. | 最小转弯半径 | ≤5.6m |
39. | 最大爬坡度 | ≥15% |
40. | 续驶里程 | ≥100km |
41. | 轮胎 | 165/70R13规格的真空子午线轮胎 |
42. | 一次充电时间 | 8-10小时 |
43. | 车身 | 封闭式观光车车身结构,采用钣金件冲压及焊接工艺成型的车身,并做电泳防锈烤漆处理;共六扇钣金结构车门,车门上部有左右推拉开关的钢化玻璃车窗(车身钣金的抗拉强度不小于400MPa)。 |
44. | 车漆 | 车身采用汽车专用油漆,电脑调漆,专业喷涂设备,且采用原厂车漆涂层处理,禁止使用翻新车身外饰。 |
45. | 顶棚 | 采用玻璃钢板顶棚,强度高,防腐防锈,可局部修复。 |
46. | 车架 | 采用钢材焊接成型的观光车车架,车架经电泳防锈烤漆处理。 |
47. | 前挡 | 采用双曲面安全玻璃前挡,配雨刮器;前挡两侧转角处采用双柱式A柱,双柱式A柱间采用弧面夹胶玻璃,保证车辆的**全性和驾驶员的开阔可视角度。 |
48. | 仪表台 | 采用阻燃塑料注塑成型的仪表台,配置不小于10英寸的数字化液晶屏仪表,组合开关、电量指示仪、转向指示、倒车影像等功能。 |
49. | 车内地板 | 防滑铝合金花纹地板。 |
50. | 座椅 | 整车共三排座椅,座椅方向全部朝前,采用防水、阻燃皮革包裹的软质座椅。 |
51. | 灯光信号 | LED前大灯、前小灯、转向灯、刹车灯,配置电喇叭。 |
52. | 电机系统 | 搭载48V交流电机,电机额定功率5kw;电机系统具有过电流、过热、过电压、欠电压等智能保护功能。 |
53. | 电池系统 | 配置高容量铅酸免维护蓄电池6V×8只,容量≥210AH/只,车辆有动力电池智能损耗检测及警报系统功能;电池连接线安全可靠。 |
54. | 电控系统 | 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具有防电磁干扰、防溜坡、防飞车、启动延时、倒车减速等安全运行系统功能,实现系统对车辆速度的灵敏有效控制。 |
55. | 充电系统 | 采用高频脉冲全自动智能化充电系统,且具有电源过充过载智能保护系统功能。 |
56. | 制动系统 | 四轮毂刹液压制动和独立的驻车制动系统,具有能量回馈制动系统功能,保证车辆运行的更佳节能效果。 |
57. | 悬挂系统 | 采用麦弗逊式独立前悬挂,钢板弹簧式后悬挂,兼顾减震缓冲的舒适性和承载能力。 |
58. | 转向系统 | 采用齿轮齿条式转向器,带电子转向助力,转向可靠且操作轻便。 |
59. | ★空调 | 车辆加装顶置式空调。 |
60. | 其他要求 | 车身颜色及标识可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订制。 |
3.五座敞开式电瓶车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32. | 额定乘员(包括司机) | 5人 |
33. | 车身外形尺寸(长×宽×高) | 4000×1530×2050mm(该尺寸宽度未含后视镜,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4. | 轴距 | 192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5. | 前/后轮距 | 1200/120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6. | 满载最小离地间隙 | ≥150mm |
37. | 最大行驶速度 | 28-30㎞/h |
38. | 制动距离 | ≤5m(制动初速度20km/h) |
39. | 最小转弯半径 | ≤5m |
40. | 最大爬坡度 | ≥15% |
41. | 续驶里程 | ≥100km |
42. | 轮胎 | 165/70R13规格的真空子午线轮胎 |
43. | 一次充电时间 | 8-10小时 |
44. | 车身 | 敞开式观光车车身结构,采用钣金件冲压及焊接工艺成型的车身,并做电泳防锈烤漆处理;无车门(车身钣金件的抗拉强度不小于400MPa)。 |
45. | 车漆 | 车身采用汽车专用油漆,电脑调漆,专业喷涂设备,且采用原厂车漆涂层处理,禁止使用翻新车身外饰。 |
46. | 顶棚 | 采用玻璃钢板顶棚,强度高,防腐防锈,可局部修复。 |
47. | 车架 | 采用钢材焊接成型的观光车车架,车架经电泳防锈烤漆处理。 |
48. | 前挡 | 采用双曲面安全玻璃前挡,配雨刮器;前挡两侧转角处采用双柱式A柱+弧面钢化玻璃向后包围的A柱设计,保证为仪表台及前排座椅更好的遮风挡雨又保证视野开阔和安全性。 |
49. | 仪表台 | 采用阻燃塑料注塑成型的仪表台,配置不小于10英寸的数字化液晶屏仪表,组合开关、电量指示仪、转向指示、倒车影像等功能。 |
50. | 车内地板 | 防滑铝合金花纹地板。 |
51. | 座椅 | 整车共两排座椅,座椅方向全部朝前,采用防水、阻燃皮革包裹的软质座椅;配有安全带、座椅扶手。 |
52. | 灯光信号 | LED前大灯、前小灯、转向灯、刹车灯,配置电喇叭。 |
53. | 电机系统 | 搭载48V交流电机,电机额定功率5kw;电机系统具有过电流、过热、过电压、欠电压等智能保护功能。 |
54. | 电池系统 | 配置高容量铅酸免维护蓄电池6V×8只,容量≥210AH/只,车辆有动力电池智能损耗检测及警报系统功能;电池连接线安全可靠。 |
55. | 电控系统 | 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具有防电磁干扰、防溜坡、防飞车、启动延时、倒车减速等安全运行系统功能,实现系统对车辆速度的灵敏有效控制。 |
56. | 充电系统 | 采用高频脉冲全自动智能化充电系统,且具有电源过充过载智能保护系统功能。 |
57. | 制动系统 | 四轮毂刹液压制动和独立的驻车制动系统,具有能量回馈制动系统功能,保证车辆运行的更佳节能效果。 |
58. | 悬挂系统 | 采用麦弗逊式独立前悬挂,钢板弹簧式后悬挂,兼顾减震缓冲的舒适性和承载能力。 |
59. | 转向系统 | 采用齿轮齿条式转向器,带电子转向助力,转向可靠且操作轻便。 |
60. | ★后尾篮 | 车辆尾部加装SUS304不锈钢材质的后尾篮,可放置行李。 |
61. | ★改装要求 | 车辆最前排与最后排座椅之间改装为平整的置物空间,该置物空间左右两侧安装有SUS304不锈钢材质的活动防护栏。 |
62. | 其他要求 | 车身颜色及标识可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订制。 |
乙方所交产品的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赔偿金。
****公司电瓶车采购项目
竞价公告
采购人:****公司
2024年 月
第一部分 竞价项目说明
****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电瓶车采购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公司电瓶车采购项目
1.2项目内容:十一座敞开式电瓶车1辆、八座封闭式电瓶车2辆、五座敞开式电瓶车1辆
1.3项目限价:37万元
2.合格报价人条件:
2.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报价人应在登记时限内,在本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领购项目竞价文件。
2.3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
2.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2.5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6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
2.7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
2.8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2.8.1与采购方、****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2.8.2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2.8.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2.8.4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报价人因腐****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8.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2.9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并提供承诺书:
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对象名单:
2.9.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2.9.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9.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对象;
2.9.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2.9.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2.9.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2.9.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名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2.9.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2.9.9发生****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2.9.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2.10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对象名单:
2.10.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公司不利;
2.10.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2.10.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2.10.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2.10.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2.10.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2.10.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2.10.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2.10.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2.10.10存****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2.11交货期或服务期完全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2.12其他要求:
2.12.1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3.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报价文件提交后90天之内。
4.报价人报名方式
4.1报价人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一体化平台主页中“**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商(已注册的除外)。
4.2报价人完成**商登记工作后,方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一体化平台网上竞价系统中递交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后,报价人将无法修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必须按照竞价公告第三部分要求的顺序,全部集中扫描成一份PDF文档上传。
4.3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人统一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预审通过后的报价人才能进入网上竞价环节,因报价人资料上传错误、缺失或丢失网站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导致报名失败的,相关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项目竞价各环节时间安排:
5.1采购公告发布及资格预审文件上传时间:
项目公告及资格预审报名时间为:2024年7 月 29 日 12:00 至2024年 8月5 日12:00(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资格预审报名时间截止前(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报价人可随时登陆网上竞价系统按竞价公告第三部分要求上传或修改电子版(扫描版)资质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结果查看:
报价人在资格预审时间结束后,可登陆网站“会员中心”查看自己是否通过审核以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若因项目需要,采购人须**资格预审时间的,采购人将在网站发布变更通知的方式通知报价人后适当**资格预审时间。通过资格预审的报价人才能进入竞价环节。报价人应****中心“我参加的竞价项目”-“操作下拉菜单”自行查看“报价详情”(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情况)以及“变更记录”(项目资格预审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3竞价时间:
项目竞价时间为2024年 8 月 6 日12:00 至2024年8 月7 日12:00(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项目竞价开始后,通过资格预审的报价人登陆网站即可进行报价,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报价人可在系统报价时间截止前,根据项目提示的最低调价幅度(每次不低于100元)、报价次数(不高于10次)和截止时间范围内修改自己的报价。竞价系统默认按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若2家或以上报价人的报价相同,则按网站服务器时间先后进行排名。
6.竞价答疑:
若报价人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报名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必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将不予回复),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采购人如需修改竞价文件内容的,将顺延项目报名截止时间。
7.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项目公告及资格预审报名期间,报价人应按竞价公告第三部分网上竞价报名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提交纸质扫描版资格预审文件。若报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存在下列情况,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7.1不能完全符合项目合格报价人条件要求的;
7.2资格预审文件资料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
7.3资格预审文件资料中透露了项目报价的;
7.4资格预审文件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文件造假的;
7.5其他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原因。
8.**商的确定:
网上竞价项目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商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如果第二次采购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竞价的**商仍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按程序确定**商。
没有符合资格条件**商的项目,采购人将中止项目竞价。
若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人提供其报价理由和有关未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证明材料,如果报价人拒绝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采购人有权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若报价人的报价高于项目最高限价,采购人有权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9.纸质报价文件提交:
网上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的报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文件、项目报价单(包括清单)纸质版供采购人核对。资格预审文件应与系统上传的文件一致;项目报价单中的总金额及分项金额须完全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认定其资格预审文件或报价单无效。
10.成交**商的确定:
采购人按照系统排名选定排名最前的报价人为成交**商,若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人提供其报价理由和有关未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证明材料,如果报价人拒绝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采购人有权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11.竞价结果发布:
竞价结果确认后,采购人将在系统中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12.对报价人不诚信行为处置:
对于报价人不符合我司网上竞价公告要求而参与竞价、恶意报低价或有以下情况的,采购人视其情节轻重将报价人记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平台**商信息中,并保留将其列入拒绝名单库的权力:
12.1报价人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企业或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
12.2****公司非招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无效投诉的。具有下列之一的,应视为无效投诉:
12.2.1投诉主体不是项目参与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人需签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2.2.2投诉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的;
12.2.3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报价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2.3 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业绩等骗取成交的;
12.4 3年内2次以上****集团公司采购;
12.5弄虚作假骗取采购项目给采购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12.6成交后,不按约定签订合同的;
12.7报价人(包括****公司****公司本部、各全资、****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或仲裁的;
12.8其他弄虚作假骗取采购项目情节严重的行为。
13.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竞价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公司纪检室进行投诉。
联系电话:0663-****405
14.项目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3-****156
公司地址:**省**市**区登****公司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电瓶车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则
1.项目名称:****公司电瓶车采购项目。
2.项目最高限价:37万元。(十一座敞开式电瓶车单价限价92800元、八座封闭式电瓶车单价限价95700元、五座敞开式电瓶车单价限价85800元)
3.项目采购内容:十一座敞开式电瓶车1辆、八座封闭式电瓶车2辆、五座敞开式电瓶车1辆。
4.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5.报价人承诺所供产品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销售的产品,必须提供全新的电瓶车和完善的服务。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时交货。(如未能按期交货,采购方有权更换供应商)
7.成交人承担及负责采购文件对成交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装卸、验收、配送及成交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服务。
8.结算方式:成交人在完**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及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全额发票,由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97%的合同款给成交人。整车质量保证期满且未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的合同款给成交人。
二、技术要求
1.十一座敞开式电瓶车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1. | 额定乘员(包括司机) | 11人 |
2. | 车身外形尺寸(长×宽×高) | 4650×1530×2050mm(该尺寸宽度未含后视镜,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 | 轴距 | 265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4. | 前/后轮距 | 1200/120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5. | 满载最小离地间隙 | ≥150mm |
6. | 最大行驶速度 | 28-30㎞/h |
7. | 制动距离 | ≤5m(制动初速度20km/h) |
8. | 最小转弯半径 | ≤6.3m |
9. | 最大爬坡度 | ≥15% |
10. | 续驶里程 | ≥100km |
11. | 轮胎 | 165/70R13规格的真空子午线轮胎 |
12. | 一次充电时间 | 8-10小时 |
13. | 车身 | 敞开式观光车车身结构,采用钣金件冲压及焊接工艺成型的车身,并做电泳防锈烤漆处理;无车门(车身钣金件的抗拉强度不小于400MPa)。 |
14. | 车漆 | 车身采用汽车专用油漆,电脑调漆,专业喷涂设备,且采用原厂车漆涂层处理,禁止使用翻新车身外饰。 |
15. | 顶棚 | 采用玻璃钢板顶棚,强度高,防腐防锈,可局部修复。 |
16. | 车架 | 采用钢材焊接成型的观光车车架,车架经电泳防锈烤漆处理。 |
17. | 前挡 | 采用双曲面安全玻璃前挡,配雨刮器;前挡两侧转角处采用双柱式A柱+弧面钢化玻璃向后包围的A柱设计,保证为仪表台及前排座椅更好的遮风挡雨又保证视野开阔和安全性。 |
18. | 仪表台 | 采用阻燃塑料注塑成型的仪表台,配置不小于10英寸的数字化液晶屏仪表,组合开关、电量指示仪、转向指示、倒车影像等功能。 |
19. | 车内地板 | 防滑铝合金花纹地板。 |
20. | 座椅 | 整车共四排座椅,座椅方向全部朝前,采用防水、阻燃皮革包裹的软质座椅;配有安全带、座椅扶手、防护连。 |
21. | 灯光信号 | LED前大灯、前小灯、转向灯、刹车灯,配置电喇叭。 |
22. | 电机系统 | 搭载72V交流电机,电机额定功率7.5kw;电机系统具有过电流、过热、过电压、欠电压等智能保护功能。 |
23. | 电池系统 | 配置高容量铅酸免维护蓄电池6V×12只,容量≥210AH/只,车辆有动力电池智能损耗检测及警报系统功能;电池连接线安全可靠。 |
24. | 电控系统 | 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具有防电磁干扰、防溜坡、防飞车、启动延时、倒车减速等安全运行系统功能,实现系统对车辆速度的灵敏有效控制。 |
25. | 充电系统 | 采用高频脉冲全自动智能化充电系统,且具有电源过充过载智能保护系统功能。 |
26. | 制动系统 | 四轮毂刹液压制动和独立的驻车制动系统,具有能量回馈制动系统功能,保证车辆运行的更佳节能效果。 |
27. | 悬挂系统 | 采用麦弗逊式独立前悬挂,钢板弹簧式后悬挂,兼顾减震缓冲的舒适性和承载能力。 |
28. | 转向系统 | 采用齿轮齿条式转向器,带电子转向助力,转向可靠且操作轻便。 |
29. | ★后尾篮 | 车辆尾部加装SUS304不锈钢材质的后尾篮,可放置行李。 |
30. | 其他要求 | 车身颜色及标识可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订制。 |
2.八座封闭式电瓶车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1. | 额定乘员(包括司机) | 8人 |
2. | 车身外形尺寸(长×宽×高) | 4300×1530×2050mm(该尺寸宽度未含后视镜,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 | 轴距 | 265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4. | 前/后轮距 | 1200/120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5. | 满载最小离地间隙 | ≥150mm |
6. | 最大行驶速度 | 28-30㎞/h |
7. | 制动距离 | ≤5m(制动初速度20km/h) |
8. | 最小转弯半径 | ≤5.6m |
9. | 最大爬坡度 | ≥15% |
10. | 续驶里程 | ≥100km |
11. | 轮胎 | 165/70R13规格的真空子午线轮胎 |
12. | 一次充电时间 | 8-10小时 |
13. | 车身 | 封闭式观光车车身结构,采用钣金件冲压及焊接工艺成型的车身,并做电泳防锈烤漆处理;共六扇钣金结构车门,车门上部有左右推拉开关的钢化玻璃车窗(车身钣金的抗拉强度不小于400MPa)。 |
14. | 车漆 | 车身采用汽车专用油漆,电脑调漆,专业喷涂设备,且采用原厂车漆涂层处理,禁止使用翻新车身外饰。 |
15. | 顶棚 | 采用玻璃钢板顶棚,强度高,防腐防锈,可局部修复。 |
16. | 车架 | 采用钢材焊接成型的观光车车架,车架经电泳防锈烤漆处理。 |
17. | 前挡 | 采用双曲面安全玻璃前挡,配雨刮器;前挡两侧转角处采用双柱式A柱,双柱式A柱间采用弧面夹胶玻璃,保证车辆的**全性和驾驶员的开阔可视角度。 |
18. | 仪表台 | 采用阻燃塑料注塑成型的仪表台,配置不小于10英寸的数字化液晶屏仪表,组合开关、电量指示仪、转向指示、倒车影像等功能。 |
19. | 车内地板 | 防滑铝合金花纹地板。 |
20. | 座椅 | 整车共三排座椅,座椅方向全部朝前,采用防水、阻燃皮革包裹的软质座椅。 |
21. | 灯光信号 | LED前大灯、前小灯、转向灯、刹车灯,配置电喇叭。 |
22. | 电机系统 | 搭载48V交流电机,电机额定功率5kw;电机系统具有过电流、过热、过电压、欠电压等智能保护功能。 |
23. | 电池系统 | 配置高容量铅酸免维护蓄电池6V×8只,容量≥210AH/只,车辆有动力电池智能损耗检测及警报系统功能;电池连接线安全可靠。 |
24. | 电控系统 | 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具有防电磁干扰、防溜坡、防飞车、启动延时、倒车减速等安全运行系统功能,实现系统对车辆速度的灵敏有效控制。 |
25. | 充电系统 | 采用高频脉冲全自动智能化充电系统,且具有电源过充过载智能保护系统功能。 |
26. | 制动系统 | 四轮毂刹液压制动和独立的驻车制动系统,具有能量回馈制动系统功能,保证车辆运行的更佳节能效果。 |
27. | 悬挂系统 | 采用麦弗逊式独立前悬挂,钢板弹簧式后悬挂,兼顾减震缓冲的舒适性和承载能力。 |
28. | 转向系统 | 采用齿轮齿条式转向器,带电子转向助力,转向可靠且操作轻便。 |
29. | ★空调 | 车辆加装顶置式空调。 |
30. | 其他要求 | 车身颜色及标识可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订制。 |
3.五座敞开式电瓶车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1. | 额定乘员(包括司机) | 5人 |
2. | 车身外形尺寸(长×宽×高) | 4000×1530×2050mm(该尺寸宽度未含后视镜,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 | 轴距 | 192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4. | 前/后轮距 | 1200/120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5. | 满载最小离地间隙 | ≥150mm |
6. | 最大行驶速度 | 28-30㎞/h |
7. | 制动距离 | ≤5m(制动初速度20km/h) |
8. | 最小转弯半径 | ≤5m |
9. | 最大爬坡度 | ≥15% |
10. | 续驶里程 | ≥100km |
11. | 轮胎 | 165/70R13规格的真空子午线轮胎 |
12. | 一次充电时间 | 8-10小时 |
13. | 车身 | 敞开式观光车车身结构,采用钣金件冲压及焊接工艺成型的车身,并做电泳防锈烤漆处理;无车门(车身钣金件的抗拉强度不小于400MPa)。 |
14. | 车漆 | 车身采用汽车专用油漆,电脑调漆,专业喷涂设备,且采用原厂车漆涂层处理,禁止使用翻新车身外饰。 |
15. | 顶棚 | 采用玻璃钢板顶棚,强度高,防腐防锈,可局部修复。 |
16. | 车架 | 采用钢材焊接成型的观光车车架,车架经电泳防锈烤漆处理。 |
17. | 前挡 | 采用双曲面安全玻璃前挡,配雨刮器;前挡两侧转角处采用双柱式A柱+弧面钢化玻璃向后包围的A柱设计,保证为仪表台及前排座椅更好的遮风挡雨又保证视野开阔和安全性。 |
18. | 仪表台 | 采用阻燃塑料注塑成型的仪表台,配置不小于10英寸的数字化液晶屏仪表,组合开关、电量指示仪、转向指示、倒车影像等功能。 |
19. | 车内地板 | 防滑铝合金花纹地板。 |
20. | 座椅 | 整车共两排座椅,座椅方向全部朝前,采用防水、阻燃皮革包裹的软质座椅;配有安全带、座椅扶手。 |
21. | 灯光信号 | LED前大灯、前小灯、转向灯、刹车灯,配置电喇叭。 |
22. | 电机系统 | 搭载48V交流电机,电机额定功率5kw;电机系统具有过电流、过热、过电压、欠电压等智能保护功能。 |
23. | 电池系统 | 配置高容量铅酸免维护蓄电池6V×8只,容量≥210AH/只,车辆有动力电池智能损耗检测及警报系统功能;电池连接线安全可靠。 |
24. | 电控系统 | 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具有防电磁干扰、防溜坡、防飞车、启动延时、倒车减速等安全运行系统功能,实现系统对车辆速度的灵敏有效控制。 |
25. | 充电系统 | 采用高频脉冲全自动智能化充电系统,且具有电源过充过载智能保护系统功能。 |
26. | 制动系统 | 四轮毂刹液压制动和独立的驻车制动系统,具有能量回馈制动系统功能,保证车辆运行的更佳节能效果。 |
27. | 悬挂系统 | 采用麦弗逊式独立前悬挂,钢板弹簧式后悬挂,兼顾减震缓冲的舒适性和承载能力。 |
28. | 转向系统 | 采用齿轮齿条式转向器,带电子转向助力,转向可靠且操作轻便。 |
29. | ★后尾篮 | 车辆尾部加装SUS304不锈钢材质的后尾篮,可放置行李。 |
30. | ★改装要求 | 车辆最前排与最后排座椅之间改装为平整的置物空间,该置物空间左右两侧安装有SUS304不锈钢材质的活动防护栏。 |
31. | 其他要求 | 车身颜色及标识可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订制。 |
三、项目基本要求
1.成交人所投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及环保要求,并提供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材料。如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赔偿。
2.货物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产品特性要求。
3.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在成交后将本次竞价合同的内容分包给其他企业供货,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同时,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延误由成交人承担。
四、包装、运输、保管及保险
1.由成交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且包装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2.成交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卸货地点,并承担货物保险、运输、装卸车、货物现场的卸货、就位、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
五、验收
成交人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不合格或货不对板的,要作退货处理。合同商品从验收合格次日起15天内,出现非采购人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损坏,由成交人予以调换。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整车质保一年,铅酸电池质保三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成交人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能提供正常的售后服务。
3.制造商执行的货物制造、检验和验收的标准要达到国标及同等相关标准。
4.成交人应提供货物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资料。
第三部分 网上竞价报名文件要求
一、资格预审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妥并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签署时需提供);
3.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4.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网上竞价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
5.按附件格式填妥并签章的“诚信承诺函”;
6.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7.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8.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9.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证明、产品原厂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10.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或提供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盖章。
二、项目报价单
项目报价单
项目名称 | ****公司电瓶车采购项目 |
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 (¥ 元) |
注:1)此表需装订在报价文件正本中;
2)报价人所报价格为最终报价,应包含电瓶车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输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报价文件约定的由报价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报价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3)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报价明细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品牌型号 | 单价 (含税价) | 总价 (含税价) | 税率(%) | 备注 |
1 | 十一座敞开式电瓶车 | 1 | |||||
2 | 八座封闭式电瓶车 | 2 | |||||
3 | 五座敞开式电瓶车 | 1 | |||||
合计 |
报价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第四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附录1: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录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报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附录3: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报价文件签署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
本人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司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司承担。
授权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报价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附: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附录4
诚信承诺函
致:****公司
在研究并完全理****公司电瓶车采购项目竞价公告后,我司完全同意并接受项目竞价公告的所有内容,同时向贵司承诺:
1.近三年,我司没有因腐****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公司)未****集团有限公司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或仲裁;
3.我司非联合体报价。
上述承诺如有造假行为,我司愿意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以下处理:
1.取消本项目报价、成交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2.由采购人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三年至六年内停止或禁止参****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各全资、****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的所有采购项目;
4.对不良行为予以纪录,并进行公告;
5.****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6.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报价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录5
网上竞价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
致: ****公司
我司保证提交的 ****公司电瓶车采购项目 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与贵司(单位)的采购文件要求条款完全响应,特此承诺!
报价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录6: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网站(www.****.cn)截图格式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报价人单位名称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
附录7:
“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图格式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报价人单位名称及失信惩戒信息。
附录8: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n)截图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报价人单位名称及查询结果。
附录9: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证明、产品原厂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附录10: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或提供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盖章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公司电瓶车采购合同
2024年 月 日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设备的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1. 设备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电瓶车采购项目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具体货物的名称、生产商、规格、主要性能参数、计量单位、数量以下表为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二。
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辆)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十一座敞开式 电瓶车 | 1 | 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 ||||
八座封闭式 电瓶车 | 2 | |||||
五座敞开式 电瓶车 | 1 | |||||
总金额人民币: |
备注:此合同报价已包含各种税费及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保险、安装、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
2. 质量标准
2.1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不存在材料、设计和制造缺陷,符合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质量、技术标准以及本合同列明的标准,如未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以上标准应是本协议履行时有关机构所发布的最新版本。
2.2 如乙方交付的设备出现残损、短少或规格、质量、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者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的,甲方有权:
(1)全部或者部分地解除合同,退回全部设备或者退回不合格设备,要求乙方返还全部货款或与不合格设备相对应的货款,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2)要求减少价款;
(3)要求乙方修理、更换不合格设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对不合格的设备自行修理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理,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费用,不足以支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补足差额的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该差额部分20%的违约金。
(5)要求违约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标准的设备的价款、检验费、修理费,以及因换货、退货而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和仓储等费用和其他损失。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赔偿金,不足以支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补足差额的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该差额部分20%的违约金。
3. 权利瑕疵担保与知识产权
3.1乙方承诺对其提供的货物拥有完整的权利,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造成对任何第三人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名称权等有关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支付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交通费、通信费等其它费用。
3.2按有关规定乙方生产的货物应办理生产许可证或其它相关证照而未办理的,由此引发的各种纠纷、责任(含安全及质量事故责任)、相关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4. 包装、装卸和运输
4.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当包装而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在原定交货期限内免费更换,并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4.2 乙方应根据设备自身特性以及运输、装卸的要求,充分考虑华南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等运输途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采取防潮、防锈、防尘、防碎、防震、防霉以及防碰撞等措施,妥善地包装、装卸、运输和储存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完好抵达甲方指定地点。
4.3 乙方负责将设备运送到交货地点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货物完成交货手续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
5. 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交货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设备。乙方交货时,应将送货到达时间提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变更交货时间。
5.2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
5.3 交货方式: 落地交货并负责安装调试 。
5.4 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乙方共同对设备进行外包装检验。设备数量、规格型号、外观质量、包装等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重新交付,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换货时间计入乙方交货期限,因此造成的标的物运输、毁损及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5 异议的提出:若双方对设备质量问题存在争议的,或甲方认为有必要的,甲方有权选择有关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检测,经检测质量合格的,有关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的,乙方承担检测费用,且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6 甲方的接收行为并不代表甲方接受乙方有瑕疵的设备、产品,甲方接收产品后发现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更换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乙方更换前,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设备货款,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同时乙方应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5.7 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后的调试工作,并负责调试过程中所有损坏零部件的更换。
5.8 乙方应于甲方收到设备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进行检查,设备经安装调试后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以及合同约定的,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书》。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政府部门验收的,****政府主管部门到场参加验收,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乙方应在10个日历天内整改完毕,并取得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6. 现场培训
6.1 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甲方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甲方人员完全掌握设备操作使用方法。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工作原理,基本机构和功能,整机的操作、保养、调整和故障判断及排除,设备日常管理和紧急情况处理等内容。
6.2 乙方派出的培训指导人员,应具有本合同约定交付设备的维修经验。培训前,乙方应将培训指导人员的简历连同培训计划一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培训指导人员进行更换。
6.3 乙方培训前应提供中文使用和维护手册。通过培训使甲方技术人员能够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及工作性质,能排除一般故障。
6.4 乙方派出的现场培训指导人员的各项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甲方不再提供。
7.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当甲方在指定的交货地点接收乙方交付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共同签字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书》后,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至甲方。
8. 价格
8.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8.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提供的价格应为含税的售价,涵盖任何可能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消费税及关税等有关的支出和花费。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或报销任何本合同中未约定的其他税收或费用。
8.3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以上合同总金额已包括乙方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检验合格、接收设备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附件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以及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以及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指导,并对停产和升级的备件提供满足系统功能的替代产品的选型、测试以及安装调试等技术支持服务的费用。
9. 付款
9.1 付款方式
(1)全部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书》,乙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验证准确无误之后,在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97%,即人民币¥ 元(大写: )。
(2)本合同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3 %,即人民币¥ 元(大写:)。整车质保期满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扣除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后,不计息向乙方支付剩余质保金。
9.2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9.3 议付单据
A.乙方每次请款前,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载明设备名称、数量、金额及甲方合法要求的其他内容;
甲方开票信息为:
公司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9144 5200 5829 1898 8R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炮台支行
银行帐号: 4400 1797 1420 5901 8899
公司地址: **省**市**区登岗镇
联系电话: 0663-****281
B.使用和维护手册(含电子版,该手册应保证甲方能够正确进行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和运作),如乙方未提供上述手册,甲方有权推迟付款,直至乙方补齐为止。
10. 质量保证期
10.1 本合同整车的免费保修期为一年,铅酸电池的免费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有偿服务。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按同等条件下最低价格与甲方签订保修期后的定期维修保养合同。
10.2 设备经安装调试后15天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超过15天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包括货物本身质量及安装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维修且承担一切费用;但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乙方应予以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0.3 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在48小时内更换设备或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向第三方重新购买(接收设备后15天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接收设备15天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与第三方共同确认的购买或维修费用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质保金余额不足以支付该违约金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补足差额的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该差额部分20%的违约金。
10.4 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并承担鉴定费用。
10.5如甲方要求,质保期满后,乙方应提供长期有偿优惠维修服务。
11. 保险
设备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为派往甲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所投的人身险等其他有关险种,一律由乙方负责。
12. 违约责任
12.1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满 15 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的设备,乙方所交产品的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赔偿金。
12.3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及与因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公证费等)。
13. 不可抗力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其可免于承担由此产生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超出受影响一方控制,且不能通过合理的谨慎操作而避免的任何事件,****政府行为、火灾、爆炸、地理变异、台风、洪水、地震、浪袭、雷击、战争、疫情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及不能克服的事件。(双方同意新冠疫情不属于此处所指的不可抗力)然而,任何信用、资本或资金的不足或短缺不属于超出本合同一方合理控制之外的事件。
13.2 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的继续或者完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并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和措施以尽量减少和减轻相关损失和损害。
13.3 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是否履行或者如何履行等相关事宜。
14.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
14.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14.2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一致****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各自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在本合同项下各自的其它义务。
15. 合同生效、变更、失效和终止
15.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除法定事由及本合同约定外,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15.3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应及时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通知之日起正式解除,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5.4 如果合同中的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另一方可随时单方终止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对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生效。
16.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的文件往来及可能的诉讼、执行程序均按以下地址和联系人送达:
甲方联系人:林钦裕 联系电话: 0663-****156
送达地址: **省**市**区登****公司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文件当面送达的,以签收日为送**;文件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的,以快递被签收日为送**。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送达地址的,应于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无法被通知的一切责任。如一方按上述地址送达的邮政快递被退回的,视为已送达,以邮政快递被退回之日为送**。
17. 其他约定
17.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本合同是双方关于本合同项下事宜的唯一的合同,并取代双方此前与本合同项下事宜有关的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合同、意向、备忘和沟通。
17.3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7.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报价文件
2.技术要求
(以下无正文,转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公司电瓶车采购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的签署页)
甲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报价文件
附件2:技术要求
1.十一座敞开式电瓶车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31. | 额定乘员(包括司机) | 11人 |
32. | 车身外形尺寸(长×宽×高) | 4650×1530×2050mm(该尺寸宽度未含后视镜,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3. | 轴距 | 265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4. | 前/后轮距 | 1200/120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5. | 满载最小离地间隙 | ≥150mm |
36. | 最大行驶速度 | 28-30㎞/h |
37. | 制动距离 | ≤5m(制动初速度20km/h) |
38. | 最小转弯半径 | ≤6.3m |
39. | 最大爬坡度 | ≥15% |
40. | 续驶里程 | ≥100km |
41. | 轮胎 | 165/70R13规格的真空子午线轮胎 |
42. | 一次充电时间 | 8-10小时 |
43. | 车身 | 敞开式观光车车身结构,采用钣金件冲压及焊接工艺成型的车身,并做电泳防锈烤漆处理;无车门(车身钣金件的抗拉强度不小于400MPa)。 |
44. | 车漆 | 车身采用汽车专用油漆,电脑调漆,专业喷涂设备,且采用原厂车漆涂层处理,禁止使用翻新车身外饰。 |
45. | 顶棚 | 采用玻璃钢板顶棚,强度高,防腐防锈,可局部修复。 |
46. | 车架 | 采用钢材焊接成型的观光车车架,车架经电泳防锈烤漆处理。 |
47. | 前挡 | 采用双曲面安全玻璃前挡,配雨刮器;前挡两侧转角处采用双柱式A柱+弧面钢化玻璃向后包围的A柱设计,保证为仪表台及前排座椅更好的遮风挡雨又保证视野开阔和安全性。 |
48. | 仪表台 | 采用阻燃塑料注塑成型的仪表台,配置不小于10英寸的数字化液晶屏仪表,组合开关、电量指示仪、转向指示、倒车影像等功能。 |
49. | 车内地板 | 防滑铝合金花纹地板。 |
50. | 座椅 | 整车共四排座椅,座椅方向全部朝前,采用防水、阻燃皮革包裹的软质座椅;配有安全带、座椅扶手、防护连。 |
51. | 灯光信号 | LED前大灯、前小灯、转向灯、刹车灯,配置电喇叭。 |
52. | 电机系统 | 搭载72V交流电机,电机额定功率7.5kw;电机系统具有过电流、过热、过电压、欠电压等智能保护功能。 |
53. | 电池系统 | 配置高容量铅酸免维护蓄电池6V×12只,容量≥210AH/只,车辆有动力电池智能损耗检测及警报系统功能;电池连接线安全可靠。 |
54. | 电控系统 | 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具有防电磁干扰、防溜坡、防飞车、启动延时、倒车减速等安全运行系统功能,实现系统对车辆速度的灵敏有效控制。 |
55. | 充电系统 | 采用高频脉冲全自动智能化充电系统,且具有电源过充过载智能保护系统功能。 |
56. | 制动系统 | 四轮毂刹液压制动和独立的驻车制动系统,具有能量回馈制动系统功能,保证车辆运行的更佳节能效果。 |
57. | 悬挂系统 | 采用麦弗逊式独立前悬挂,钢板弹簧式后悬挂,兼顾减震缓冲的舒适性和承载能力。 |
58. | 转向系统 | 采用齿轮齿条式转向器,带电子转向助力,转向可靠且操作轻便。 |
59. | ★后尾篮 | 车辆尾部加装SUS304不锈钢材质的后尾篮,可放置行李。 |
60. | 其他要求 | 车身颜色及标识可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订制。 |
2.八座封闭式电瓶车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31. | 额定乘员(包括司机) | 8人 |
32. | 车身外形尺寸(长×宽×高) | 4300×1530×2050mm(该尺寸宽度未含后视镜,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3. | 轴距 | 265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4. | 前/后轮距 | 1200/120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5. | 满载最小离地间隙 | ≥150mm |
36. | 最大行驶速度 | 28-30㎞/h |
37. | 制动距离 | ≤5m(制动初速度20km/h) |
38. | 最小转弯半径 | ≤5.6m |
39. | 最大爬坡度 | ≥15% |
40. | 续驶里程 | ≥100km |
41. | 轮胎 | 165/70R13规格的真空子午线轮胎 |
42. | 一次充电时间 | 8-10小时 |
43. | 车身 | 封闭式观光车车身结构,采用钣金件冲压及焊接工艺成型的车身,并做电泳防锈烤漆处理;共六扇钣金结构车门,车门上部有左右推拉开关的钢化玻璃车窗(车身钣金的抗拉强度不小于400MPa)。 |
44. | 车漆 | 车身采用汽车专用油漆,电脑调漆,专业喷涂设备,且采用原厂车漆涂层处理,禁止使用翻新车身外饰。 |
45. | 顶棚 | 采用玻璃钢板顶棚,强度高,防腐防锈,可局部修复。 |
46. | 车架 | 采用钢材焊接成型的观光车车架,车架经电泳防锈烤漆处理。 |
47. | 前挡 | 采用双曲面安全玻璃前挡,配雨刮器;前挡两侧转角处采用双柱式A柱,双柱式A柱间采用弧面夹胶玻璃,保证车辆的**全性和驾驶员的开阔可视角度。 |
48. | 仪表台 | 采用阻燃塑料注塑成型的仪表台,配置不小于10英寸的数字化液晶屏仪表,组合开关、电量指示仪、转向指示、倒车影像等功能。 |
49. | 车内地板 | 防滑铝合金花纹地板。 |
50. | 座椅 | 整车共三排座椅,座椅方向全部朝前,采用防水、阻燃皮革包裹的软质座椅。 |
51. | 灯光信号 | LED前大灯、前小灯、转向灯、刹车灯,配置电喇叭。 |
52. | 电机系统 | 搭载48V交流电机,电机额定功率5kw;电机系统具有过电流、过热、过电压、欠电压等智能保护功能。 |
53. | 电池系统 | 配置高容量铅酸免维护蓄电池6V×8只,容量≥210AH/只,车辆有动力电池智能损耗检测及警报系统功能;电池连接线安全可靠。 |
54. | 电控系统 | 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具有防电磁干扰、防溜坡、防飞车、启动延时、倒车减速等安全运行系统功能,实现系统对车辆速度的灵敏有效控制。 |
55. | 充电系统 | 采用高频脉冲全自动智能化充电系统,且具有电源过充过载智能保护系统功能。 |
56. | 制动系统 | 四轮毂刹液压制动和独立的驻车制动系统,具有能量回馈制动系统功能,保证车辆运行的更佳节能效果。 |
57. | 悬挂系统 | 采用麦弗逊式独立前悬挂,钢板弹簧式后悬挂,兼顾减震缓冲的舒适性和承载能力。 |
58. | 转向系统 | 采用齿轮齿条式转向器,带电子转向助力,转向可靠且操作轻便。 |
59. | ★空调 | 车辆加装顶置式空调。 |
60. | 其他要求 | 车身颜色及标识可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订制。 |
3.五座敞开式电瓶车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32. | 额定乘员(包括司机) | 5人 |
33. | 车身外形尺寸(长×宽×高) | 4000×1530×2050mm(该尺寸宽度未含后视镜,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4. | 轴距 | 192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5. | 前/后轮距 | 1200/1200mm(允许偏差范围±30mm) |
36. | 满载最小离地间隙 | ≥150mm |
37. | 最大行驶速度 | 28-30㎞/h |
38. | 制动距离 | ≤5m(制动初速度20km/h) |
39. | 最小转弯半径 | ≤5m |
40. | 最大爬坡度 | ≥15% |
41. | 续驶里程 | ≥100km |
42. | 轮胎 | 165/70R13规格的真空子午线轮胎 |
43. | 一次充电时间 | 8-10小时 |
44. | 车身 | 敞开式观光车车身结构,采用钣金件冲压及焊接工艺成型的车身,并做电泳防锈烤漆处理;无车门(车身钣金件的抗拉强度不小于400MPa)。 |
45. | 车漆 | 车身采用汽车专用油漆,电脑调漆,专业喷涂设备,且采用原厂车漆涂层处理,禁止使用翻新车身外饰。 |
46. | 顶棚 | 采用玻璃钢板顶棚,强度高,防腐防锈,可局部修复。 |
47. | 车架 | 采用钢材焊接成型的观光车车架,车架经电泳防锈烤漆处理。 |
48. | 前挡 | 采用双曲面安全玻璃前挡,配雨刮器;前挡两侧转角处采用双柱式A柱+弧面钢化玻璃向后包围的A柱设计,保证为仪表台及前排座椅更好的遮风挡雨又保证视野开阔和安全性。 |
49. | 仪表台 | 采用阻燃塑料注塑成型的仪表台,配置不小于10英寸的数字化液晶屏仪表,组合开关、电量指示仪、转向指示、倒车影像等功能。 |
50. | 车内地板 | 防滑铝合金花纹地板。 |
51. | 座椅 | 整车共两排座椅,座椅方向全部朝前,采用防水、阻燃皮革包裹的软质座椅;配有安全带、座椅扶手。 |
52. | 灯光信号 | LED前大灯、前小灯、转向灯、刹车灯,配置电喇叭。 |
53. | 电机系统 | 搭载48V交流电机,电机额定功率5kw;电机系统具有过电流、过热、过电压、欠电压等智能保护功能。 |
54. | 电池系统 | 配置高容量铅酸免维护蓄电池6V×8只,容量≥210AH/只,车辆有动力电池智能损耗检测及警报系统功能;电池连接线安全可靠。 |
55. | 电控系统 | 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具有防电磁干扰、防溜坡、防飞车、启动延时、倒车减速等安全运行系统功能,实现系统对车辆速度的灵敏有效控制。 |
56. | 充电系统 | 采用高频脉冲全自动智能化充电系统,且具有电源过充过载智能保护系统功能。 |
57. | 制动系统 | 四轮毂刹液压制动和独立的驻车制动系统,具有能量回馈制动系统功能,保证车辆运行的更佳节能效果。 |
58. | 悬挂系统 | 采用麦弗逊式独立前悬挂,钢板弹簧式后悬挂,兼顾减震缓冲的舒适性和承载能力。 |
59. | 转向系统 | 采用齿轮齿条式转向器,带电子转向助力,转向可靠且操作轻便。 |
60. | ★后尾篮 | 车辆尾部加装SUS304不锈钢材质的后尾篮,可放置行李。 |
61. | ★改装要求 | 车辆最前排与最后排座椅之间改装为平整的置物空间,该置物空间左右两侧安装有SUS304不锈钢材质的活动防护栏。 |
62. | 其他要求 | 车身颜色及标识可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订制。 |
乙方所交产品的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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