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洞庭湖路与**大道连接工程施工图设计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开发区洞庭湖路与**大道连接; 1.2工程规模:总长约70米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 1.3设计周期:30日历天; 1.4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且能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1.5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服务内容包括:地质勘察、地形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含估算、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各专业设计)、施工全程技术指导、施工过程中的可能发生的变更、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老路调查和质量检测,原有管道排查及检测,根据招标人要求制作效果图,其他与本项目所须的各项设计工作等。 1.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8万元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三、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设计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或道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出上述专业的,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或学科为准);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或者以投标单位注****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录查询信息。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4.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4.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方式:****公司网站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30日09:00至2024年08月05日17:30,带下列资料至****领取招标文件(未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时30分(**时间) 开标地点:****124会议室 九、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如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予公告期以书面形****公司提出。 十、招标人:**** 联系人:陈坤 联系电话:0527-****007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现代**门西侧 联 系 人:安小芳 联系电话:182****5008 2024年0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