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主要河道重要节点增设水位自动测站建设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主要河道重要节点增设水位自动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省**市**区仓前街道程埔路167号1楼22室 | 1,274,000.00元 | 90.0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县主要河道重要节点增设水位自动测站建设项目):
服务类(****)
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河道水位测报监控站点及河道岸顶高程调查等 | **27****监测站,对4处排涝站或水闸补充建设双水位自动测站,在塔礁洲**1个水位视频一体化站点,对西台溪水位自动测站进行改造迁移,**站点集成到现有的山洪监测预警平台、水利视频监控平台和防汛APP中,具体内容包括33台雷达式水位计、33项水位计支架制作、4台气泡式水位计、4项水位计气管铺设、34项水准高程引测(GPS-RTK)、33台遥测终端、34项户外设备箱及支架制作、33个4G无线通讯模块、33块30Ah电池、1块120Ah锂电池、33套太阳能电池板(60W)及支架、1套太阳能电池板(320W)及支架、33个信号避雷器、33个10A充电控制器、1个30A充电控制器、34项防雷接地、22项水位测站杆体及立杆、1台低功耗室外球机、1个组合式避雷器、1项光纤专线(1年)、1项5米监控杆及基础开挖、立杆、3项设备闸内安装及布线、1项原站点设备拆卸与搬迁、34套辅材及配件、1项原水情采集、山洪平台及防汛APP集成、1项原视频平台集成,内容要求见技术商务部分。服务品牌为:锐步。 |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条件: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所有货物和服务采购,并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完**装调试工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即视为完成交付。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要求方可进行验收,经双方确认后形成文件作为验收依据。 |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质保期限:本项目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后起算。 | 项 | 具体内容包括33台雷达式水位计、33项水位计支架制作、4台气泡式水位计、4项水位计气管铺设、34项水准高程引测(GPS-RTK)、33台遥测终端、34项户外设备箱及支架制作、33个4G无线通讯模块、33块30Ah电池、1块120Ah锂电池、33套太阳能电池板 (60W)及支架、1套太阳能电池板(320W)及支架、33个信号避雷器、33个10A充电控制器、1个30A充电控制器、34项防雷接地、22项水位测站杆体及立杆、1台低功耗室外球机、1个组合式避雷器、1项光纤专线(1年)、1项5米监控杆及基础开挖、立杆、3项设备闸内安装及布线、1项原站点设备拆卸与搬迁、34套辅材及配件、1项原水情采集、山洪平台及防汛APP集成、1项原视频平台集成 | 1,274,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宇 |
评审专家: | 程** 、 阳盛辉 、 黄婧 、 叶文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计取(收费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附代理费转账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131********00677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县主要河道重要节点增设水位自动测站建设项目:1.719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商务中心B栋3楼
联系方式:****2541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2层208-209办公室
联系方式:133****578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宇坤
电话:133****5786
****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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