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镇2024年水稻稻曲病等水稻穗期病害防治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大别山路3号
成交金额:60480.00元(陆万肆佰捌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戊唑﹒嘧菌酯; 品牌:剑农富; 规格型号:500G/瓶; 数量:360瓶; 单价:168.00元/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艳梅、汪兴响、彭传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镇,联系电话:0564-****52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市**区**镇
联系方式:0564-****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恒生阳光城68栋A座12楼1207室
联系方式:0564-****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64-****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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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