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条件
在全县遴选开展县内粪肥收集处理、集中堆腐、运输配送社会化服务主体和具备收集、处理、运输配送的企业、**社服务主体(不包括养殖企业)。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经****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等,证照齐全,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不良信用记录。
2.粪肥还田前必须严格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还田施用时的砷、汞、铅、镉、铬、粪大肠杆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须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等要求。
3.有良好的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健全,服务质量优质,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推进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进程。
4.****处理场所、运输的机械装备等。
5.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能依法依规开展服务活动。
二、遴选方式
1.自主申请。有服务意愿的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人民政府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务主体提供:申请备案表(附表1)、营业执照、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运输、机械设备证明、服务场地证明,能提供粪肥供应合同和粪肥消纳合同者优先。
注:凡是通过遴选公示参与2021年、2022年、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的服务主体,项目实施年度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可免于申报直接参与2024年项目实施,但需向服务地所在项目乡镇报备,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2.组织考评。****政府须对申报主体资料和生产现场进行考评,确定服务主体,并将结果进行公示。评定****农业农村局备案。
3.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在政务公开网公示。
4.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的粪肥还****人民政府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三、申报日期
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4年8月19日。
四、申报地点
****政府
**土肥站咨询电话:0559-****180。
****
2024年7月30日
附表:
**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备案表
企业名称 | 地 点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粪污收集处理(吨) | 粪肥还田能力(面积) | |||
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设备 | (附佐证材料) | 粪肥来源 | ||
粪肥类型 | 腐熟堆肥□ 沼液□ | |||
以上情况真实、有效,确认不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贴行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村民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