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 2024年 7月 16日之批示,文化局現進行“氹仔海邊馬路 3號之租賃”的公開招標。
1. 判給實體:社會文化司司長
2. 招標實體:文化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目的:本招標旨在為氹仔海邊馬路 3號之租賃作判給,以開設一家銷售主要為澳門特別行政區(下稱“澳門”)原創的文化創意產品的店舖,並可提供文創相關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銷售、體驗活動、工作坊等功能。
5. 租賃地點:位於氹仔嘉模堂區海邊馬路 3號(現龍環葡韻“創薈館”)
6. 租賃期:四十八個月
7. 投標書的有效期:投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 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並可參照七月六日第 63/85/M號法令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延長。
8. 臨時保證金:以現金存款或法定銀行擔保之方式向“****政府文化局”提供,金額為壹萬澳門元( MOP10,000.00)。
9. 確定保證金:金額為貳萬澳門元( MOP20,000.00)。
10. 租金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投標人必須已****政府財政局或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作開業或商業登記。倘屬個人投標人,則必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倘為公司,其公司資本的百分之五十( 50%)以上須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持有,不接納以**經營方式參與投標。
12. 遞交投標書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文化局大樓。
截止日期及時間: 2024年 9月 11日(星期三)下午 5時正。
13. 場地視察: 2024年 8月 9日上午 11時在氹仔嘉模堂區海邊馬路 3號進行。有意投標人請於 2024年 8月 8日下午 5時或之前致電 8399 6299預約出席。
14.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文化局大樓。
日期及時間: 2024年 9月 13日(星期五)上午 10時正。
參照七月六日第 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及續後數條的規定,投標人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會議,以便對所提交的投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
投標人可由受權人代表出席公開開標會議,此受權人應出示授權賦予其出席開標會議的授權書,或其他具同等效力的文書,授權書參照本招標方案附件 VI的格式編製。
15. 延期:倘因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引致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部門停止對外辦公,則原定的場地視察日期及時間、遞交投標書截止日期及時間、公開開標日期及時間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6. 查閱卷宗之地點、日期、時間及取得卷宗影印本之價格:
地點:****文化局大樓。
日期:自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至截標日止。
時間:辦公日星期一至五上午 9時至下午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倘欲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需以現金方式繳付印製成本費用貳佰澳門元( MOP200.00),****文化局網頁( http://www.****.mo)內免費下載上述資料。
公開招標的相關資料在截標前可能會被更新或修正,****文化局上述網頁查閱。
17.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評標標準 | 比重 |
租金 | 40% |
營運方案 | 35% |
投標人的經驗 | 15% |
室內規劃方案 | 10% |
二零二****文化局
局長 梁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