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002-01
二、合同名称:****在列车及高铁站投放文旅宣传广告服务项目002包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在列车及高铁站投放文旅宣传广告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省**市**路一段88号
联系方式:187****1011
供应商(乙方):****
地 址:**省**市**区不老街168号
联系方式:159****448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高铁**北站投放**文旅宣传广告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中标方负责广告投放内容的设计、制作、维护、更新、施工等相关工作。 (二)广告投放前需经采购人审稿确认后方可投放,如采购人对广告内容有修改意见,中标方须无条件接受;广告宣传方案的使用权及全部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授权,任何人和单位不得将广告宣传内容复制、改编、发布、外借、转让等。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受版权保护;中标方要保证对广告宣传文稿、方案策划、广告内容制作、品牌标识设计制作等内容为原创,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若有侵权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应归还所收费用并承担侵权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首次上刊及每次更换画面时中标人负责在采购人确认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画面的上刊及换刊工作(因恶劣天气、政府法规政策、铁路局相关部门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画面上刊延误除外)。 (四)合同发布期内,中标人应保持广告画面良好,如发现破损等情况,应在3天内完成维护维修工作,顺延广告总投放日期。因中标人延迟修复等原因造成采购人发布时间减少,中标人应将发布期按照实际所延误的天数为采购方顺延,并按照延误的总时长,额外补偿采购人等时长的广告发布时间。 (五)合同履行期满,中标人若继续就该广告媒体进行对外广告发布业务,在同等条件下采购人享有优先,但采购人应提前一个月续签合同。 (六)中标方应设专人监督广告投放状态,每月提交1次广告投放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具体内容由中标人确定)为广告发布监测的表现形式,其提交方式以电子邮件发送监测报告(电子版照片)为主,以当面呈交或邮寄监测报告(纸制)为补充;采购人反馈意见的提交亦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98,800.00元
合同金额:898,8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31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