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1号线康恒路、17号线西岑运营标识、定置化及消防标识开通准备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为11号线康恒路站、17号线西岑站的运营标识、定置化标识及消防标识设计、制作及张贴。
工期要求: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经验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3.2 具有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今)导向标识改造或制作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3.3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人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
3.4 本项目不接受****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 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com/home)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shixin)查询,****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6时00分(具体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受托人身份证;
4) 企业营业执照;
5)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所有内容。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报名时投标人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仟元 整,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市**区老沪闵路1号6号楼1楼4号会议室(****基地)。
7.3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com上发布。
9. 其他事项
9.1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9188-603303,邮箱:****@qq.com。
9.2信用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人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公司)。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曹杨路78号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飞虹路118号2号楼1909-1910室
联 系 人:张俊、赵佳慧、施松
电 话:021-****7821、181****664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1号线康恒路、17号线西岑运营标识、定置化及消防标识开通准备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为11号线康恒路站、17号线西岑站的运营标识、定置化标识及消防标识设计、制作及张贴。
工期要求: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经验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3.2 具有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今)导向标识改造或制作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3.3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人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
3.4 本项目不接受****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 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com/home)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shixin)查询,****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6时00分(具体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受托人身份证;
4) 企业营业执照;
5)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所有内容。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报名时投标人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仟元 整,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市**区老沪闵路1号6号楼1楼4号会议室(****基地)。
7.3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com上发布。
9. 其他事项
9.1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9188-603303,邮箱:****@qq.com。
9.2信用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人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公司)。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曹杨路78号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飞虹路118号2号楼1909-1910室
联 系 人:张俊、赵佳慧、施松
电 话:021-****7821、181****6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