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来福路和福一路改造工程——监理】公开选取【工程监理】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 | ||
来福路和福一路改造工程——监理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来福路和福一路现状均为水泥道路、宽约5.7米至8米,两条道路均为村道,完善道路的标志、标线和照明等市政设施,提升沿江村乡村风貌。本项服务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监理单位须严格执行“四管、三控、一协调”原则,按照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有效开展本项目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负责。 其他约定:1、本项目需要施工报建;2、本项目监理员需驻场办公;3、中标单位收到建设单位通知后须在1小时内响应到场;4、需办理**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监理类别登记; 5、监理单位存在违反规范要求,职业操守,弄虚作假等情形,经核实判定,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在系统作出低分评价处理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6、合同需购买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范本进行填写。 | ||
否 | ||
投资额(¥980,000元) | ||
资质(资格)要求 | ||
需办理**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监理类别登记。 | ||
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1、按行业标准下浮30% ,总价不超过5万元;2、本项目以预算审核价作为取费基数签订监理合同暂定价(含税),最终监理费以工程结算审核价作为取费基数并下浮计取。 3、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工程监理费按工程施工进度支付合同价款的80%,竣工(交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工程结算并在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监理职责完成后支付余下10%。委托人每次付款前,监理人必须向委托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若监理人延迟提交发票,则委托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委托人向相关部门请款时间不计算在内。 | ||
否 | ||
否 | ||
2024-08-06 17:30:00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