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服务中心受****的委托,定于2024年08月12日09时00分****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服务中心****办事处******社**村村口土地及围墙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土地及围墙/面积2468.59平方米 ,围墙长80米、高3米(实际面积以实地面积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办事处******社**村村口土地及围墙。
3、发包期限:20年(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44年8月31日止)。
4、交易底价:¥33000.00元/年。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年9月1日前交付当期承包款 。
6、竞投保证金:¥300000.00元。
7、合同押金:¥33000.00元。
8、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按该地块的地类依法依规使用。
9、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7年9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
10、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投。
11、****办事处******社的2468.59平方****办事处******社的328.42平方米土地合并发包招标。
12、由于本项目土地荒废时间较长,因此承包方必须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内完成以下工程:该项目的2797.01平方米土****办事处******社2468.59平方米土地,****办事处******社328.42平方米土地)及土地前面原有的道路(即山塘大道旁)要铺水泥混凝土硬底化,水泥厚度为15厘米,地块四周要用砖头或者水泥管做排水渠。上述工程必须由承包方向相关部门办理用地、报建手续,如承包方因办理报建手续不成功导致未能按时完成上述工程,承包方须凭相关部门不审批该工程的回复才能向发包方办理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叁拾万元整,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以上所有工程的建设及建设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负责。以上工程完工后,经发包方在2025年3月10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承包方交易保证金叁拾万元整,如承包方不按时完成上述工程,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竞投交易保证金和合同保证金。
13、承包期间本项目的维护及维护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14、承包方须按承包款的10%缴交管理费给****委员会。
15、本项目核查地类的测量费用600元****公司。
16、本项目不得用于堆放垃圾,废品,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17、承包方如需搭建临时建筑物,须自行办理相关用地,报建手续,承包方办理搭建手续是否成功一切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其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方违建,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18、承包方在承包合同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包方全部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19、承包方按该地块的性质和用途依法使用,不得违反**市划定禽畜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规定养殖禽畜。
20、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承包方承包的土地,发包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动终止。征用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及原有的临时建筑物补偿、原有的生产设施及附着物补偿归发包方所有;由承包方新投入的一切用于生产设施的补偿、附着物的补偿、**临时建筑物的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补偿外,不得做任何补偿;承包款计付至实际交还之日。
21、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电表及门窗、临时建筑物等)无偿归发包方( ****办事处******社)所有。
22、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承包方承担。
23、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 2024年08月02日至 2024年08月08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4年08月08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08月12日09时00分,携带相关资料****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0-****810
****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服务中心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