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7月31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勘察-测绘工程-工程测量、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总建筑平面规划、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给水排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五)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4家,分别是: (1)**呈斯****公司[**市建邦****公司]; (2)****[****研究院有限公司]; (3****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 (4****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六)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委员会评审,共有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通过了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废标情况:无 (九)评标结果: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 **呈斯****公司[**市建邦****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15时30分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定标室。 ****委员会的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为:0.20%。 | ||
中标候选人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工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工期:取得勘察成果文件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若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1.设计项目负责人:刘杰 2.勘察项目负责人:盛小龙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1.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199****0662;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437; 2.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编号:AY****00399,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362********804; |
业绩 | 1.**市突发****管理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勘察资质。 2.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该投标人已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 4.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均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 | 1.**市突发****管理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2.****医院迁建项目(一期)-门诊行政科研楼、员工餐厅专家宿舍楼、地下室; 3.****学校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4.****保障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设计; 5.****学院一期项目管理、勘察、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县**建设路86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钟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329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303 |
联系地址 | **市**县**路148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8月6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101)。 |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7-31
公示开始时间:2024-08-02
公示结束时间: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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