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增建 21#厂房生物质锅炉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109958Y | 建设单位法人:邢越超 |
陆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示范区 |
**省**市长德新区长德大街1号268室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增建 21#厂房生物质锅炉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示范区 **省**市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院内 |
经度:125.47273 纬度: 44.0940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7 |
长环中韩审(表)〔2022〕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60.61 |
12 | 运营单位名称:中韩****示范区长****集团) 有限公司 |
912********109958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韩****示范区长****集团) 有限公司 |
912********109958Y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0105MACKQX6W9B | 竣工时间:2023-10-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为拟入驻21栋厂房的企业建设1台2吨/h生物质锅炉,锅炉燃料使用主要成分为木屑得生物质成型材料,年燃生物质量4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1台2吨/h生物质锅炉,锅炉燃料使用主要成分为木屑得生物质成型材料,年燃生物质量400吨/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台2吨/h生物质锅炉,锅炉燃料使用主要成分为木屑得生物质成型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1台2吨/h生物质锅炉,锅炉燃料使用主要成分为木屑得生物质成型材料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锅炉废水为清洁下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本项目锅炉房的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30m 高排气筒排放,执行《 锅炉大气 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3 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场界颗粒物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营运期产生的锅炉灰渣及除尘器除尘灰暂存于锅炉房内,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 2 年更换一次,由产家直接回收。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锅炉废水为清洁下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3 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锅炉房边界噪声排放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标准。 4.锅炉灰渣及除尘器除尘灰暂存于锅炉房内,用于附近农田施肥,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2年更换一次,由产家直接回收。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在取得排污许可,满足达标排放的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生产运营。 | 实际建设情况: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 急预案,****环境局中韩(****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220175-2024-001-L。 已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为:912********109958Y001X。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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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82.24 | 0 | 0 | 0 | 282.24 | 282.24 | / |
0 | 0.18 | 0.18 | 0 | 0 | 0.18 | 0.18 | / |
0 | 1.505 | 1.505 | 0 | 0 | 1.505 | 1.505 | / |
0 | 0.045 | 0.045 | 0 | 0 | 0.045 | 0.0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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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市政管网 | 《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 | 市政管网 | 本项目生活污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锅炉排水属于清洁下水,全部用于厂区降尘,不 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中特别排放限值 | 布袋除尘器 | 锅炉烟气排气筒出口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高值分别为17.5mg/m3、28mg/m3、80mg/m3,林格曼黑度均小于 1 级。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排放标准 | 降噪设施 | 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值为昼间:53-59dB(A),夜间: 40-4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按“**化、减量化、无害 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 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营运期产生的锅炉灰渣及除尘器除尘 灰暂存于锅炉房内,用于附近农田施 肥,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 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标准要求;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 离子交换树脂 2 年更换一次,由产家 直接回收。 | 锅炉灰渣及除尘器除尘灰暂 存于锅炉房内,用于附近农 田施肥,符合《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9-2020)标准 要求;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 的废离子交换树脂 2 年更换 一次,由产家直接回收。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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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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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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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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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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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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