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城市管理局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13:5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曹映、张丽君、刘晓剑 | ||
总成交金额 | ¥42.067102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洋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196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滨**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宇航 0354-****6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晋阳街190号纳达大厦东座3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洋 0351-****983、199****1967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翠峰镇富美佳西二层205号
中标(成交)金额:42.****0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 | ****中心女娲补天雕像、假山瀑布、高杆灯、庭院灯、水池更换修缮工程 | 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50日历天 | 宋斌 | 晋214********3060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映、张丽君、刘晓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20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滨**路
联系方式:赵宇航 0354-****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晋阳街190号纳达大厦东座305室
联系方式:张洋 0351-****983、199****1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洋
电 话: 199****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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