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二标包答疑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区)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二标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26日
二、澄清公告内容:
质疑事项1:针对招标文件企业业绩及满意度评价中 1、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医院餐饮服务业绩的得 2 分,满分 6 分。
注:(1)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签订日期或经营期在近年内的任意一年均予以认可;(2)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包含供应住院患者餐饮内容的则以业主方提供的盖章证明为准。(3)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2、满****医院(管理部门)对投标人所经营食堂进行评价,总体评价满意(优秀)的,每一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注:****医院****管理部门公章的服务评价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请求 1:建议修改为:1、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每具有一个类****医院餐饮服务业绩的得 2 分,满分 6 分。
注:(1)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签订日期或经营期在近年内的任意一年均予以认可;(2)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包含供应住院患者餐饮内容的则以业主方提供的盖章证明为准。(3)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2、满足上述****管理部门)对投标人所经营食堂进行评价,总 体评价满意(优秀)的,每一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注:****医院****管理部门公章的服务评价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 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答:不予调整,按照交易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2:针对招标文件投标人综合实力中 1、投标人具有经中国****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HACCP 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餐饮服务认证、五星售后服务认证,每个得 1 分,本小项满分 7 分;
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与**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依据 2:五星售后服务认证我司觉得不匹配食堂服务需求,食堂属于及时性服务行业,合同期结束后也就没有所谓的售后服务期限了。
请求 2:建议将五星售后服务认证修改为:食品可追溯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不予调整,按照交易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3:针对招标文件投标人综合实力中 3、****事业单位****政府主管部门食品安全量化 A 级,每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依据 3:****管理局已不在如往年一样年年评审食品安全量化A 级单位了,特别是除****以外的其它城市,都不在颁布食品安全量化 A 级单位了。
请求 3:建议将食品安全量化 A 级单位修改为: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答:不予调整,按照交易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第35页技术资信文件评分细则中,关于“投标人综合实力”第一项:投标人具有经中国****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餐饮服务认证”、“五星售后服务认证”。
依据 4:因第三方体系认证机构较多,各认证机构在备案名称过程中可能表述存在差异或不同,但认证依据的标准和范围均一样,可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请问“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证书”、“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认证证书”是否满足平方要求并给予认可如上请求,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能给予采纳并修改,感谢为盼!
答:认可。
质疑事项5:在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2.3 详细审查”具体评分细则中的“企业荣誉”的评审标准第二条“2、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获奖时间为准)所经营的****行政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行业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评为“放心消费示范餐饮服务企业”或“放心健康食堂示范单位”的得 2 分,本项满分 4 分。”
依据5:****事业单位和国****行业协会较多,各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命名可能表述存在差异或不同,且不同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命名亦存在差异或不同;且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及招投标新规规定,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第二章第五条:“第五条 ****机关应当尊重和保障招标人组织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自主权,不得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三)为招标人指定特定类型的资格审查方法或者评标方法;(四)为招标人指定具体的资格审查标准或者评标标准;”。秉着招投标公平公正原则,为保护中小型企业公平参与竞标,该项设置的荣誉称号明确为“放心消费示范餐饮服务企业”或“放心健康食堂示范单位”,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和排他性,不利于挑选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建议将此项修改为:“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获奖时间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行业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评为“放心消费示范”类或“放心满意消费示范”类或“健康食堂”类荣誉的得 2分,本项满分 4 分。”
答:不予调整,按照交易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6:在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2.3 详细审查”具体评分细则中的“项目人员配备”的评审标准第一条“1、拟派厨师长(1 人)”中的第二条“2)****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员培训(考试)合格证****指导中心颁发的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得 1 分;****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员培训(考试)合格证****指导中心颁发的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得 2 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2.3 详细审查”具体评分细则中的“项目人员配备”的评审标准第二条“2、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1 人)”中的第四条“4)具有市级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员培训(考试)合格证****指导中心颁发的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得 1 分;****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员培训(考试)合格证****指导中心颁发的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得 2 分。”
依据6:****管理局推行使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两库一平台”系统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依****管理局于 2021年 10 月 09 日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两库一平台”项目合同公告),考核人员通过“两库一平台”系统进行学习,达到规定时长后参与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培训考核证明,故由该平台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证明”应****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员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因此,请问,“**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两库一平台”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证明”是否认可为得 2 分
答:不予调整,按照交易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7:在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2.3 详细审查”具体评分细则中的“项目人员配备”的评审标准第六条“6、健康管理师”“****管理部门或国****行业协会颁发的健康管理师证书或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 3 分。”
注:(1)须提供上述拟派人员证书扫描件。此外,中式烹调师、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须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询”网站查询截图,如未提供,对应分值不得分。证书须能体现人员姓名,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发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依据7:本项要求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管理部门或国****行业协会颁发的健康管理师证书或公共营养师证书是无法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询”网站进行查询的,故无法提供在此网站的查询截图。因此,针对健康管理师岗位要求的健康管理师证书或公共营养师证书建议删除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询”网站查询截图要求。
答:不予调整,按照交易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8:在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2.3 详细审查”具体评分细则中的“投标人综合实力”的评审标准第一条“1、投标人具有经中国****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HACCP 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餐饮服务认证、五星售后服务认证,每个得 1 分,本小项满分 7 分;
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与**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依据8:因第三方体系认证机构较多,各认证机构在备案名称过程中可能表述存在差异或不同,但认证依据的标准均一样。请问:1、若提供的体系认证证书为 GB/T 309-2017《餐厅餐饮服务认证》标准的“餐饮管理服务认证证书”或“餐厅餐饮服务认证证书”是否予以
认可2、若提供的体系认证证书为 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的“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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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