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史”知识竞答项目服务机构比选的公告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营造喜迎中华人民**国成立75周年的浓厚氛围,****市委****办公室等单位拟开展**市“五史”知识竞答活动,就该项目发布比选公告,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需求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以及**地方党史和经济社会文化等发展、历史文化等知识为内容,开展线上竞答活动。
要求:(1)原有竞答系统的升级开发和竞答组织,包括竞答界面设计、功能优化、学习专题、自测系统、管理系统、出题审题、参与方式、竞答规则、排名统计、奖励实施、活动推广及活动延策实施、证书制作等。(2)“短视频学习答题专区”短视频的摄制,**党史周周练题库完善等(详见“**党史”微信公众号“知识竞答”栏)。(3)“**党史”微信公众号的推广。活动开展时间为2024年8月下旬—9月上旬(共2周)。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竞答获奖净奖励费用15000元)。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公告截止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金的相关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比选;
2.存在违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即供应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列入行政处罚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存在联合惩戒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报名比选活动。
三、服务机构的比选确认
**市“五史”知识竞答活动项目服务机构的确认,在有效报名参选服务机构中比选,以提交的比选方案及对项目理解熟悉的完善、报价及其构成、服务活动的履约能力和以往业绩、比选文件响应程度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级、信用管理等级等为重点考量指标。比选结果可于2024年8月20日前在本公告发布平台查询。
四、参选材料报送要求
有意参选的服务机构需在2024年8月6日(周二)前报送报名表,领取《**市“五史”知识竞答活动方案》材料,8月9日(周五)前报送参选材料。所有参选材料需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最终比选确定的服务机构需提交纸质原件。
联系人:张 弘025-****0928
邮箱:****@qq.com
地 址:**市**东路43-2号台城大厦四楼
附件:**市“五史”知识竞答项目服务机构比选报名表
附件
**市“五史”知识竞答项目服务机构比选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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