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2
2024****公司竹林部分闲置土地盘活公开招租项目(标的物1,面积2864.5㎡)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公司竹林部分闲置土地盘活公开招租项目(标的物1,面积2864.5㎡)(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招租方为****,项目批复已落实,已具备招租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一、 招租内容
1.1项目名称:2024****公司竹林部分闲置土地盘活公开招租项目(标的物1,面积2864.5㎡)。
1.2项目地点:**西胪竹林土地2864.5㎡。
1.3项目租赁期限:本项目租赁期限为5年。
1.4招租范围:**西胪竹林土地2864.5㎡。
1.5物业概况:本****公司竹林部分闲置土地盘活公开招租项目(标的物1,面积2864.5㎡),该物业权属人为****,具体使用面积以现场双方实测确认。
1.6※特别说明:
1)租赁范围:优先用于办公、住宿等,严禁用于生产、销售、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违法违纪活动,承租方在招租方土地上搭建任何临时设施(构建物)需经招租方同意,****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同时租赁期内按照国家消防法做好消防设施配套建设及安全管理,做好租用物业卫生环境、防疫防控管理。由承租人对此进行承诺。(按附件1、承诺函模版)
2)本项目为2024****公司竹林部分闲置土地盘活公开招租项目(标的物1,面积2864.5㎡),租赁期租金报价每月单价下限为:7,534.00元/月,租金单价每三年递增5%,承租人租赁期租金单价报价不得低于招租人设定租金下限,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承租人自行负责消防安全及设施配套且相关消防安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必须按照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完善承租物业的消防、防盗设备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同时需到相关部门申请独立的水、电表。租赁期内的水费、电费等因使用土地(临设)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缴付,不纳入租金中。承租方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若不满足此要求,甲方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出租合同;报价应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按附件1承诺函模版),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的,报价予以否决。
4)租赁期内,如因招租方自用(****公司****政府征拆需要,招租方提前6个月通知承租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招租方有权要求恢复土地原状,不给予任何形式补偿。
5)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后30日内须向招租方支付1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到期原路退还。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n/ctscPortal。】
二、 ※资格条件
(1)承租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报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报价人报价,在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报价的,除竞争性谈判文件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且****分所有备选报价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报价处理。】
1) 如承租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 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 ****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cn/)”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承租人为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人为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完整产权的个体经营实体(需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承租人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承租人为自然人或个体经营实体无需提供)
2.3※保证金要求:4500.00元。
****银行电汇方式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承租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材料等。****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2.4承租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08月01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 ****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公司与供应商存在****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 为本谈判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 为本谈判项目的代建人;
(14) 为本谈判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5) 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 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谈判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谈判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法律法规、谈判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三、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 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
3.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
价文件: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询价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3.2.1登记购买: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询价文件的下载。
(1) 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应答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应答人 供应商操作手册》。
(2)报名: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
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4219。服务时间
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
为本项目报名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报名及支付均属无效。
3.2.2谈判文件每份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四、 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08月13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市海滨路粤东信息大厦1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六、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6.1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东厦路30号(****)
邮编:515200
联系人:姚滨雄、吴冬燕
联系电话:159****6414、138****9984
电子邮件:****@139.com、****@qq.com
开户名:****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账号: 311********72417316
6.2异议接收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文本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竞争性谈判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代理机构:****
日期: 2024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