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政务服务系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政务服务系统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0.4 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政务服务系统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政务服务系统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至
sunbin@cgci.****.cn 进行报名,招标代理在收到报名信息后将电子招标文件通过邮件的形式发给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8 日 11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市公共**交易综合分平台(**市**区西三环南路 1 ****中心 5 层)(具体会议室详见开标当天五层开评标区电子大屏幕)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8 日 11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市公共**交易综合分平台(**市**区西三环南路 1 ****中心 5 层)(具体会议室详见开标当天五层开评标区电子大屏幕)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政务服务****运输部以交水函【2024】34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以下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建设政务服务应用系统;(2)完善应用支撑系统;(3)完善政务服务数据**;(4)应用支撑系统和计算、存储**;(5)网络安全及商用密码应用。
2.2 项目建设地点:**市。
2.3 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工程费用总投资概算约为 1551.10 万元(含软件开发、数据工程、软硬件购置、系统集成、视频播放及加速服务租用等)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周期为自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政务服务系统工程质量保证期满为止。其中施工阶段(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含 3 个月的试运行期)预计 14 个月,质量保证期阶段 60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①****事务所出具的 2021 年至 2023 年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 2022 年 1 月之后成立的单位,则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②提供投标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指 2019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承担过信息化工程监理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交竣工证书复印件作为业绩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不完****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则该业绩将不被确认。)3.4 信誉要求:①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代理机构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至截止时间后两小时);②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代理机构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至截止时间后两小时);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
(提供盖章承诺函);④****运输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招标(提供盖章承诺函)。
3.5 其他要求:①本项目拟派监理机构不得与同期进行的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其他工程监理项目的人员重复(提供盖章承诺函);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且中标后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盖章承诺函);③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提供盖章承诺函)。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8 月 2 日 17:00 至 2024 年 8 月 7 日 17:00 通过邮件报名的方式(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至sunbin@cgci.****.cn 进行报名,招标代理在收到报名信息后将电子招标文件通过邮件的形式发给投标人。
注:请投标人在发送报名邮件后与招标代理电话联系确认,联系人:孙斌;电话:185****293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8 日 11 时 30 分,地点为**市公共**交易综合分平台(**市**区西三环南路 1 ****中心 5层)(具体会议室详见开标当天五层开评标区电子大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定标原则:
本次同期招标的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数据**体系整合(一期)工程、政务服务系统工程、技术支撑基座工程和运行监测系统工程相互融合、相互支撑、同步实施,是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整体架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次同期招标的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数据**体系整合(一期)工程、政务服务系统工程、技术支撑基座工程和运行监测系统工程相互融合、相互支撑、同步实施,是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整体架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同期招标的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相关工程监理项目(包括:数据**体系整合(一期)工程监理、政务服务系统工程监理、技术支撑基座工程监理和运行监测系统工程监理)的投标,只能中标
一个监理项目。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监****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按照以下原则确认中标人:
(1)按照监理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每个监理项目的中标人,顺序如下:
①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技术支撑基座工程监理
②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数据**体系整合(一期)工程监理
③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政务服务系统工程监理
④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运行监测系统工程监理
(2)如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某个****一中标候选人已在上述其他监理项目中被确定为中标人,招标人将依据此条款及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放弃声明,确定该监理项目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也已在其他监理项目被确定为中标人,招标人将依据此条款及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放弃声明,确定该监理项目的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运输部。 | ||||||
九、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地 址:**市**区安外后身 1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10-****3983
电子邮件:****@cttic.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西营街 1 ****中心 C 座 联 系 人: 孙斌、孙文文
电 话: 010-****8912/****869
电子邮件: sunbin@cgci.****.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