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标的物为****康复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的室外回填土。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采购清单。 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 5.交货地点:**省**市**区**北街****康复中心二期工程项目 6.技术要求:供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素土土料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采用粘性土及塑性指数大于4的粉土,土料中有机质含量不应大于5%,并应过筛,其粒径不得大于15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不应含有冻土或膨胀土,严禁采用地表耕植土、淤泥及淤泥质土、杂填土等土料。 7.验收方式及要求:(1)外观质量验收,每批次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2)甲方按照规定对乙方每批次物资的质量和技术指标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经检测不合格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数量验收方式及要求:以图纸工程量(实方)进行计量。
1.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运费、复检费(如环保节能检测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含卸车费。 2.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乙方开据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按此方式付款: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后支付已结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80%,待材料全部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总结算金额的95%,预留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金质保期至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DRWL202****01705 | 室外回填土 | 3:7灰土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技术要求 | 26000.0 | 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