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定就业,根据《**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皖退役军人发〔2020〕23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办〔2022〕4号)《****事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庆退役军人字〔2022〕36号)和《**市****关于印发的通知》(**退役军人〔2022〕15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培训机构,负责承接我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技能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2024-2025年退役军人技能培训。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8月31日-2025年8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质,取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的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
(二)具有培训相应专业(项目)所必需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
(三)培训专业(项目)应在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范围内,且有相应的培训技术标准和教学计划;
(四)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对培训对象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
(五)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申报方作出声明);
(六)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
四、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法人资质(如果是分支培训机构需提供原机构法人资质);
(三)提供办学条件(包括机构占地面积、教室面积、教学资质、培训科目、教学设备、宿舍条件、实习基地等材料);
(四)师资力量花名册(含职称);
(五)上级批复办学文件;
(六)荣获相关证书。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地点:**区政务大楼4楼****。
联系人:徐鑫松,联系电话:0556-****397。
六、受理批准
培训机构对本单位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我局根据申报培训机构申请,通过资质信息审查、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核实后择优确定我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机构,统一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事务局与其签订协议,协议时间不超过两年。
七、其它事项
除公告指定受理单位外,****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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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5日